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工0516-83906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2﹞123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交通控股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主城区北部,顺堤河航道西侧,魏庄桥上游200米,顺堤河作业区一期工程南侧,陆域向西与铁路专用线顺堤河站相连。
项目建设6个2000吨级集装箱泊位、4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及2个2000吨散货(粮食)泊位,泊位总长度1094.6米。建设集装箱重箱堆场面积约8.88万平方米,集装箱空箱堆场面积约3.67万平方米,件杂货堆场面积约6.9万平方米,仓库面积2.05万平方米,粮食筒仓6.3万立方米,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计年通过能力947万吨,其中集装箱54万TEU。
第一批次设备:
码头设备:包括40.5t集装箱轻型岸桥2台,50t移动式多用途门座机1台,25t普通门座机1台。堆场设备:包括40.5t堆场集装箱龙门吊6台(其中铁路堆场2台),40t堆场件杂货龙门吊2台(其中铁路堆场1台)。其它设备: 100t地磅4台。
第二批次设备:
包括40.5t集装箱轻型岸桥2台,25t普通门座机1台,300t/h气力式卸船机1台,500t/h移动式装船机1台。堆场设备:包括40.5t堆场集装箱龙门吊2台,40t堆场件杂货龙门吊2台,B=1.2m,v=2.5m/s带式输送机1000米。其它设备: 100t地磅4台,粮食筒仓附属设备1套。
2.2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SDH-2QMT-JL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对上述“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 施工图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后方集装箱空(重)堆场、件杂货堆场、粮食筒仓、装卸设备及基础、仓储区、绿色港口、智慧港口、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以及照明、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安全、环保、绿化等陆域配套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必须的其它工程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码头装卸设备监理及监造(设备设计审查、生产制造全过程、总装以及单机调试过程的检验、现场调试、验收)、工程造价等和工程其他事项配合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直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本项目对应工程造价金额约138804.31万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安装及部分设备购置工程费约102719.31万元,第一批次设备购置安装费约18600万元,第二批次设备购置安装费约15638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共计4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条件要求:  
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2000吨级及以上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单位)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总监理工程师应担任过一任2000吨级及以上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副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 其他要求:
3.1.5.1副总监理工程师:
(1)拟投入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担任过一任2000吨级及以上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具有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材料)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材料);
(2)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合同《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在投标时,除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外,投标人不需填报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人员名单。
(3)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顺堤河作业区
联 系 人:薛冰、周方
电    话:19852086986、189521166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516-83906677
电子邮件:398592433@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28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17时30分。
8.4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0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则视为内容缺失不予认可。
8.6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8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徐州交通控股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和发包人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8.9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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