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金梅158737926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邵东市西洋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市西洋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2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东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指挥部,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已落实。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市西洋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邵东市西洋江流域。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2.3.1 邵东市西洋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对项目内容进行完善与补充,二期工程在牛马司镇牛马司村建设40m3/d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点1座;在牛马司镇井冲村建设40m3/d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点1座。配套管网合计5300m,其中DN300收集主管网2900m,中110户收集管网2400m;建设四池分散式处理设施100户:建设黑灰分离系统10个,建设黑水储存池10个,三格化粪池100户(具体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2.4 项目投入总资金:
本项目总投资为540.37万元。
2.5 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等要求;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 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 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具体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
2.8.1 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 (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 (决) 算等配合工作) ;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8.2 采购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2.8.3 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 (决) 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 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在于有效期内) ;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 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 致,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无在建工程。
3.3.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3.3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 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
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 。
注: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除外)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但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提供相应承诺 (承诺格式自拟) 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 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保证配备人员无在建工程且均为本 单位在职人员。
3.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3.2.1和3.2.2的资质要求。
3.5.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符合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5.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
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
(6) 被责令停业的;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
(12)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承诺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项要求。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05月 12 日至 2023年 05月  17 日 23:59 (详见外 网公告) 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 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 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
5.2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招 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 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
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05月09日09 时30分 (详见外网公告) ,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行政中心附楼) ,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 项 6.1 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 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 和邵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shaoyang.gov.cn/) 上发布。如以上各网站发布
时间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时间为准。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邵东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39-2668945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次项目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设计补偿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东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指挥部;
地    址:邵东市兴禾大道;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6073955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项目负责人:符金梅
联 系 人:唐晓玲
电    话:15873792651、136473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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