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794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thz2024001
预算金额379485万元
招标公司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启汉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源0571-86320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JCTHZ202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1.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范围:约417.20公顷,包括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核心区块约342.25公顷(四至:东至新颜路、西至禾丰港河及天荷路与汀州路连线、南至星光街、北至临平大道),章家河区块约63.33公顷(四至:东至万年路、西至禾丰港河、南至五洲路、北至余庆桥港),TOD商住区块约11.62公顷(四至:东至荷禹路、西至顺意路、南至绿洲路、北至五洲路),建设范围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及政府相关决策文件为准。
2.1.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水系改造工程、电力下地工程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服务设施、宗教设施、供电排水设施、停车场等)、配套安置房工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及招标范围内沿街陈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等建设工作,具体以建设范围内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2.1.5、建设资金:总投资估算37948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估算为323665万元。
2.1.6、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 ,计划于2024年2月29日开展前期工作,具体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工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区域内相关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等工作,主要包括(1)勘察设计:包括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绩效评估(如有)、方案设计(根据具体专业要求)、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建设期及结算办理等过程中的配合服务(不含北沙路、超峰东路);(2)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便道、临时用水用电等工作)、施工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3)采购安装: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必须具有上述3.1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3.2.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担任;
3.2.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5个;
3.2.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勘察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3.2.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资质合计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具体分工,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满足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7、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8、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以外,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员兼任;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参加投标的限制期内。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5、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喜悦庭4号楼20层(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6.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即可),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6.2、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3、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6.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6.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6.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7、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8、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6.9、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10、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即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7. 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
7.2、只有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或联合体)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或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大道28号10幢6层
联 系 人: 刘启汉
联系电话: 13666076030
8.2、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喜悦庭4号楼20层
联 系 人:鲁源
联系电话: 0571-86320706、15205818727
8.3、招标监管管理部门: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褚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 89150136
招标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含附件)1.23.doc
49.5 K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1.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范围:约417.20公顷,包括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核心区块约342.25公顷(四至:东至新颜路、西至禾丰港河及天荷路与汀州路连线、南至星光街、北至临平大道),章家河区块约63.33公顷(四至:东至万年路、西至禾丰港河、南至五洲路、北至余庆桥港),TOD商住区块约11.62公顷(四至:东至荷禹路、西至顺意路、南至绿洲路、北至五洲路),建设范围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及政府相关决策文件为准。
2.1.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水系改造工程、电力下地工程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服务设施、宗教设施、供电排水设施、停车场等)、配套安置房工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及招标范围内沿街陈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等建设工作,具体以建设范围内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2.1.5、建设资金:总投资估算37948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估算为323665万元。
2.1.6、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 ,计划于2024年2月29日开展前期工作,具体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工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区域内相关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等工作,主要包括(1)勘察设计:包括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绩效评估(如有)、方案设计(根据具体专业要求)、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建设期及结算办理等过程中的配合服务(不含北沙路、超峰东路);(2)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便道、临时用水用电等工作)、施工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3)采购安装: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必须具有上述3.1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3.2.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担任;
3.2.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5个;
3.2.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承担勘察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3.2.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资质合计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具体分工,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满足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7、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8、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以外,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员兼任;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参加投标的限制期内。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5、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喜悦庭4号楼20层(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6.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即可),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6.2、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3、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6.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6.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6.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7、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8、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6.9、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10、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即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7. 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
7.2、只有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或联合体)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或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大道28号10幢6层
联 系 人: 刘启汉
联系电话: 13666076030
8.2、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喜悦庭4号楼20层
联 系 人:鲁源
联系电话: 0571-86320706、15205818727
8.3、招标监管管理部门: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褚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 89150136
招标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含附件)1.23.doc
49.5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