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川市城南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82603.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lc-202311fj-004001001
预算金额82603.26万元
招标公司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向彬彬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滕舜0718-84631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0
公告正文
利川市城南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311FJ-00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南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2]558号,利川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以《利川市城南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专题会备忘录》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都亭街道办事处、凉雾乡。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利川市绕城南线、外环连接线,具体内容为:(一)交通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包含利川市寄递物流配送中心,位于凉雾乡利一中校址北侧,东西横跨学府大道,涵盖城乡公交枢纽站、物流转运中心、综合停车场、护堤工程、项目地块东侧道路、综合充换电站和配套服务用房等。项目用地面积233225.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89.69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739.62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88.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6062.07平方米。并配备3315个小车停车位,695个大车停车位,615个小车充电停车位,74个大车充电停车位。(二)利川市绕城南线位于东城街道办事处、都亭街道办事处和凉雾乡,路线全长11.007公里,其中利咸高速代建1.473公里,实际建设里程9.5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三)外环连接线1.腾龙大道南延伸段。位于东城街道办事处城隍社区,沿现状腾龙大道向南延伸接绕城南线,路线全长1.19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5米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2.江源街南延伸段。位于都亭街道办事处木栈社区,沿现状江源街向南延伸接绕城南线,全长0.39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3.金龙北路延伸段。位于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社区,起于现状胜利大道,沿现状金龙北路向北延伸至318国道,全长1.63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道路宽度12米、15米和20米城市支路标准建设。4.学府大道改扩建工程。位于凉雾乡大岩村、官屋村,北接城南大道,南接官屋路,全长3.3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0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利川市城南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25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2603.26 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均可由联合体任一家单位和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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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 ||||||||||||||||||||||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同时具有: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甲级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委托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3.1.2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三个专业中任意一项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恩施州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总监(须作出承诺);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合约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具有以下①②任意之一业绩均可: ??? ①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或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的业绩; ②提供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三项业绩。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状况表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5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中列为D级; (11)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在鄂从事监理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恩施州开展监理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1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上述(1)~(10)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上述(11)条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相应网页截图;上述(12)条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应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均可由联合体任一家单位和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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