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政府网站群安全防护及保障服务项目
金额
159.9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0]pths[gk]2018061
预算金额159.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联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9.97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美玲18650327568
公告正文
莆田市政府网站群安全防护及保障服务项目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信息中心

乙方福州联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PTHS[GK]2018061莆田市政府网站群安全防护及保障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莆田市政府网站群安全防护及保障服务项目 1 国内 1599700 1599700 绿盟 绿盟科技
合计: 1599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1599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市政南广场大数据管理局大楼

4.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之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分为6次。第1次: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及硬件部分必须满足基本要求,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产品功能存在有疑议,可邀请第三方测评中心对投标方所投软件、硬件进行测试。如果无法满足标书要求的,以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投标方违约责任的权力。测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赔偿因项目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第2次:初验收:服务期满半年并提交对应的服务成果;第3次:终验收:服务期满一年并提交对应的服务成果;第4次:验收费用: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第5次:项目终验收前,项目中标方必须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及项目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工作;第6次:中标方必须照莆数办〔2015〕2号文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材料并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每笔款项时,中标供应商均应向采购人提供由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等额的税务正式发票。)
2 30 服务期满半年,“初验”合格后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每笔款项时,中标供应商均应向采购人提供由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等额的税务正式发票。)
3 40 服务期满一年,“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财政拨款后的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每笔款项时,中标供应商均应向采购人提供由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等额的税务正式发票。)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  10.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0.5% 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但是,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0.5 %。 10.3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0.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解除本合同,赔偿甲方被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何一方均可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考核每半年执行一次,乙方考核满分为100分;该年度考核得95分及以上的,该年技术服务费用按100%计算;考核得80分≤得分<95分,按实际得分百分比计算该年技术服务费用,公式为(得分/100)*100%;考核得分<80分,该年技术服务费用按60%计算。若不能满足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技术服务工作要求,且考核等于或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扣除该年所有技术服务费用。考核内容如下:考核内容分为5项。1、考核要求:网站群安全事故及通报(明确为乙方责任的),发生入侵事件和受到上级领导部门通报造成不良后果,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如重要数据丢失、重要系统数据篡改);考核情况(总分100):共30分,按半年度考核,发生1次重大安全事故扣30分;发生1次普通安全事故扣10分。如在运维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通报,甲方有权解约合同;2、考核要求:按照合同和服务项目约定,为甲方网站群提供季度性漏洞扫描服务,并编写相应的安全修复建议;并对修复完成的修复结果进行复查;考核情况(总分100):共5分,无法完成每次扣5分,延迟完成每次扣2分,响应不及时每次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3、考核要求:按照合同和服务项目约定,为甲方门户网站进行7*24小时监测,每周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若发现篡改问题必须电话通知;考核情况(总分100):共10分,无法完成每次扣3分,延迟完成每次扣2分,响应不及时每次扣1分,本项最多扣10分。(无法按时提供报告或者出现问题监测不出来,没有通报等问题等问题均视为无法完成);4、考核要求:按照合同和服务项目约定,为甲方提供包括技术支持、安全加固指导等支持服务,现场服务包括恢复系统指导,收集数据证据等服务内容;考核情况(总分100):共10分,无法完成每次扣5分,延迟完成每次扣2分,响应不及时每次扣1分,本项最多扣10分;5、考核要求:按照合同和服务项目约定,为甲方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对甲方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安全通报进行全面检查,提交相关加固整改建议;考核情况(总分100):共10分,无法完成每次扣5分,延迟完成每次扣2分,响应不及时每次扣1分,本项最多扣10分

甲方: 莆田市信息中心 乙方: 福州联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249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青科研中心8层807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翁武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杨美玲
联系方法: 18905949018
联系方法: 186503275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香江明珠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544100000827-0002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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