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大棚维修加固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93.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156
预算金额94.5万元
招标公司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白志国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3753145895
中标公司山西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3.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180
二、项目名称: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大棚维修加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大棚维修加固 | 大棚改造 | 不限 | 批 | 报价:938800(元) | 山西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251号瑞杰科技大厦A座6层610 | 91140100MA0L0P5Q9X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大棚维修加固 | 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 | 大棚维修加固 | 30天 | 无 | 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伟,石宝玲,庞利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00%,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38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武县迭台寺乡圪廖村
联 系 人:白志国
联系电话:1863606823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06室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薛女士
联系电话:13753145895
附件信息:
上网稿宁武大棚招标项目1118.docx上网稿宁武大棚招标项目1118.docx
157.6K
小微企业(6999220735819807706).pdf小微企业(6999220735819807706).pdf
505.1K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项目编号:1409252022BCS00156一、项目名称: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合同履约期限:30天项目地点:迭台寺乡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次采购共1包:本项目为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 | 1 | 项 | 94500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申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质量目标:合格
六、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2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获取磋商文件
注:其他补充事宜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17室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日15:00(北京时间)七、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5:00(北京时间),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采购单位: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公告期限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薛女士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06室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36068239联系人:白志国地址:宁武县迭台寺乡圪廖村
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13753145895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 |
2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945000元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5 | 实施地点 | 迭台寺乡 |
6 | 合同履约期限 | 30天 |
7 | 质量目标 | 合格 |
8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无。 |
9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递交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有效的营业执照;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免税证明;8、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9、*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10、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1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所在页截图加盖公章,若有失信行为,则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0 | 踏勘现场 | / |
11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磋商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形式递交时限: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收据)、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退还至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一次性全额退款。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全额退还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单位名称: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三墙路支行 账 号:0908014170003512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编号(可缩写)。 |
12 | 工程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14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纸质文件叁份。 |
15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 |
16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1、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报价文件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 15:00(北京时间) |
17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日 15:00(北京时间)线上开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磋商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17室供应商应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
18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 |
19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 |
20 | 其他要求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标准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1 | 预留金(暂列金) |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 |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供应商电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报价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依据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规定,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 |
24 | 电子报价、远程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 | 1、电子报价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2、电子报价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3、电子签到超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投标撤回。4、制作报价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报价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5、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jmbs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报价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报价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报价文件解密成功和报价文件的完整性。6、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7、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8、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9、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完成签到。10、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
25 | 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 | 1.电子磋商文件与《报价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 |
26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 |
27 | 成交服务费及支付 | 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
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2.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5“工程”指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二、磋商文件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采购人将不承担责任。5.通知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报价费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5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7.4采购人可以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修改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磋商文件的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7.2磋商文件的澄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磋商文件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约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2.1响应文件应参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递交磋商保证金。9.4保证金9.3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磋商文件中没有固定格式的,供应商须在满足磋商文件的基础上自行编写。9.2.4本次招标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9.2.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计价方式。报价汇总表的价格,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9.5.1报价标准及依据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列出分项明细。9.5磋商报价(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6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5.2磋商报价应遵循诚实、公平的原则,故意低于成本的报价及恶意低价,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的商议,有权拒绝其磋商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参照本磋商文件附表规定的格式)3)报价的采用方式:合同形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不全面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1.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的,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1.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1.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子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1.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6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2.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2.响应文件的加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8因响应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7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放置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14.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2.3根据本章第12.1款的规定,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16.1磋商时间16.磋商五、磋商采购程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15.报价截止时间14.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18.确认磋商文件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成立磋商小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19.1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确认。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扫描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说明:(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免税证明;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
6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
7 | 特定资格 | 无 |
8 | 供应商无失信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 |
9 |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 |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出。(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19.3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响应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3 | 商务要求 | 1.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质量目标:合格。 |
4 | 技术服务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报价要求 | 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价。 |
20.3磋商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0.2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19.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 | 详细评审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磋商报价3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服务部分60分。 | |
一、商务部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0 | |||
企业合同执行能力、业绩情况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有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10分(要求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等作为证明,否则不计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楚的,不得分。 | 10 | |||
二 、技术、服务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为各位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 | 60 | |||
1.总体方案表述清楚、完整、严谨、具体,进行横向比较,0-15分;2.施工技术方案科学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程序,进行横向比较,0-10分;3.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的完善性、可行性、可靠性,进行横向比较,0-5分;4.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的完善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0-5分;5.人员安排合理性、可行性、完善性,进行横向比较,0-5分;6.施工机械投入满足工程要求、搭配适当,进行横向比较,0-5分;7.时间进度安排合理、详细,工期保障措施合理性、完善性进行横向比较,0-5分;8.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2分;9.具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及预案,0-3分;10.工程质保承诺全面、具体,进行分值量化,0-5分。 | 60 | |||
三、报价部分 | 30分 |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得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 | 30 |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磋商过程保密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总体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采购代理服务费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
26.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6.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合同公示。26.签订合同25.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计算以投标报价为计算依据)。25.1成交人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保密七、保密和披露
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0.质疑29.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29.询问八、询问和质疑
九、政府采购政策30.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0.5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0.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0.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30.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
二、建设地点:迭台寺乡一、项目名称: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清单或目录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列入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五、质量目标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1、本项目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四、施工要求三、合同履约期限:30天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六、技术要求及遵循的规范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二、工程量清单该项目工程为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拱形大棚共27座。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宁武县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整个项目 | |||||||||||
1 | 011001002001 | 大棚隔热层 | 1、名称:保温被5层2、防雨毛毡一层3、夹心花毡一层4、珍珠棉一层5、夹心花毡一层6、黑正品一层 | m2 | 7290 | ||||||
2 | 010805004001 | 大棚卷帘机 | 1、名称:大棚卷帘机2、规格:大五轴 | 台 | 54 | ||||||
3 | 010805004002 | 大棚卷膜机 | 1、名称:大棚卷膜机2、规格:220v自动款 | 台 | 27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2.工程地点:XXXX。1.工程名称:XXXX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通过XXXX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工程(项目编号:XXXX,采购计划书:XXXX)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5.工程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XXXX,具体内容以本次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未纳入本次磋商范围内容及其施工界面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可能出现的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发包人明确指令需在磋商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磋商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其中: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整(¥元)四、合同金额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六、合同文件构成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4.询标纪要及有关承诺附件(如有);5.投标函及附件;6.除投标函及附件外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9.技术标准及规范;10.施工图纸;11.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XXXX签订。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
执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税号:税号: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3.询标纪要及有关承诺附件(如有);4.投标函及附件;5.除投标函及附件外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8.技术标准及规范;9.施工图纸;10.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工程质量保修书;12.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建设部(或专业部门)规章及山西省现行的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建设部、山西省以及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规范、规程、标准。1.4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如承包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4.询标纪要及有关承诺附件(如有);5.投标函及附件;6.除投标函及附件外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9.技术标准及规范;10.施工图纸;11.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发包人要求和政府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的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6.5现场图纸准备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要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7套纸质版本磋商响应文件(须与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上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XXXX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车辆进出按XXXX相关规定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在工程结算审核时调整(计算方法参照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5%;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职务:施工现场管理;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审批、设计及项目所需的各类检测、施工、采购、验收移交、质保服务等各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凡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工期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须发包人派驻的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按其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加盖发包人公章)后,该签证才有效。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②施工用电:施工场内临时低压接电及线缆铺设费用要求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合同价中。①正常施工所需的电源、水源已由发包人在开工前安装至施工现场边缘。(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1)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日3天前,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3天,完成施工现场的校验;开工前7天,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核准登记时已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⑤用电与用水高峰期时供应不足由承包人自行设法解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相关费用。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按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0.4%结算水电费。③施工用水:施工场内临时用水接水管铺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合同价中。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开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材料报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相关检测报告(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②工程结算书、经发包人签发的工程变更联系单(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③竣工图等。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c.承包人在施工中,有责任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有关单位进行本工程有关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b.协助发包人避免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是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发包人通报此类较为明显的差异,承包人应自费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a.承包人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各项水电设施等进行必要的保护,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报价中。若由于承包人未能妥善保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需胶印装订成册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竣工图(含CAD)。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e.承包人有责任维护发包人的形象,若由于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发包人被他人索赔,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d.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学校的管理,如由于承包人违反学校规定或不接受学校的管理,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由此引起的损失,因由承包人承担。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照50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导致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按人民币1000元/次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通信地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照5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照5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发包人要求更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因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按300元人民币/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进场施工开始至交工出场。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人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9]1号文)执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预付款担保;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预付款担保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协调发包人、承包人关系。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3.7履约担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据监理合同,但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或经发包人签证后,该签证才有效。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装修范围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甲醛、苯、TVOC等指标),如检测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明确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
(2)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包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二次及以上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承包人按人民币二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被媒体曝光,视情节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二至五万元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另行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合同价内。(5)做好文明施工,做到施工与学校正常工作区域相隔离,做好临时围护。(4)安全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死亡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且必须在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4小时内按事故等级通报上级,并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等各类事宜,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处理,相关费用在预付款担保(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批复。(发包人、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只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费用的确认,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提供。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批复。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人民币贰仟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3)工程延期的审批: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方案予以弥补,而不能影响工程的总工期。(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具体开、停和复工的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签证为准,如工程前期滞后、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关键线路进度,工期顺延由承包人申请监理审核后报发包人签证为准。除经监理和发包人联系单签证同意外,工期一律不得顺延。承包人在磋商时已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环境、停电停水、物价波动、气候因素等)影响,保证工程连续施工,以上费用已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凡由于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采购前由发包人确认。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所有试车费用承包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的,应承担为恢复原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分项工程内容均应计入综合单价报价,若承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及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没有详尽分析的,发包人将对实际未实施的分项工程予以扣除,扣除部分的价格参考前述“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约定条款”,结合投标报价水平确定。(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以下口径重新组价并下浮后的综合单价确定【下浮率=(1-成交价/磋商最高限价)*100%】:套用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计价规则(2018版);主材有投标价的按投标价;主材没有投标价的,参考施工同期本省建设工程信息(正刊)计算;信息刊物上都没有的主要材料,参考市场价并由发包人签证确认;人工、取费按投标报价口径计取。(3)仅调整主要材料的,则仅调整材料之间的当期信息价差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所有暂估价项目深化方案需经发包方、设计确认后方可实施。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范围之内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预测并计入合同价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除不可抗力外的各种自然灾害;(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当引起的责任;(3)采购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不再增加;(4)工程要素涨价风险;(5)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的报价失误;(6)采购文件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引起的综合单价成本差异;(7)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在成交以后,无论现场施工条件如何变化、设计如何变更、也无论工程量增减的幅度如何,均不再调整;(8)施工期间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9)清单描述中有按图集或规范施工的,综合单价必须满足规范和图集要求,综合单价不作调整;(10)所有采购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包干或费率包干(指规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费、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11)施工图虽未明确表示但按国家规范必须实施的内容;(12)除本条明确允许调整内容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计算规则计算。合同价格参照本合同第10.4.1条执行。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承包人递交预付款担保后,且承包人施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后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的3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1)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30%(不含暂列金)。预付款担保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间如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况,发包人将予以处罚,承包人应在接到处罚通知后15天内缴纳违约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或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自预付款担保交纳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有效,在此有效期截止日后14天内此预付款担保(如有剩余)解除。如工期延误,则承包人必须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办理预付款担保有效期顺延事宜,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进行付款,当工程完成至合同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的40%(含预付款)作为第一期进度款。(2)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的75%作为第二期进度款。(3)工程决算经审计完成,发包人组织进行项目总验收,验收合格,承包人在缴纳审定金额的1.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及施工用水电费后(审定金额的0.4%),付至审定金额的100%。(4)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支付,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后果与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拒付民工工资,致使发生矛盾冲突,造成发包人教学工作秩序受到不利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迟延履行义务,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开具收款发票后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总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通过消防验收。本工程在施工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
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1试车程序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审计结束后30天内。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
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开具收款发票后支付。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缴纳的质量保证金等;(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价款。(5)本工程结算造价以第三方咨询机构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6)发包人、审计部门应在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以及具备其它结算条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核实承包人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并不受通用条款所述的时间约束。(7)结算审核(发包人初审及第三方咨询机构终审)时审查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取,其中核增额和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最终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7天。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款(审定金额);(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承包人不及时维修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扣除该保修金用于维修以及支付发包人的维修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5%计算)。(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索,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其他扣留方式:承包人缴纳。(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另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4)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停止撤离,并承担相应损失。(3)工程经承包人的全面整改后,仍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整改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工程保维修责任。(2)工程经验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合格”标准的,由承包人负责整改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因此而造成延误的,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本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3争议评审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9.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20.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与发包人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配合协调工作,因协调配合不当引起的工期等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0.1工期要求的其他约定20.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20.3.1本合同价中已包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成品保护费、赶工措施费、设备安装配套费、检测、监测、质检等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20.3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足额投入,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该项费用。20.2.1承包人与发包人应签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且必须按照山西省及发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化工地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0.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其他约定20.1.2如承包人认为发生了可顺延工期情形的,承包人必须于工期延误情形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申请,经发包人签证后按发包人签证的工期顺延。承包人逾期未申请顺延工期的,工期不予以顺延。实际施工期限超过原定工期时,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20.4.5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补充本合同内容的,不受本条款限制,补充合同或工程联系单等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20.4.4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核(计)时,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及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要求履行配合义务,第三方咨询机构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提出咨询意见,因承包人不配合第三方咨询机构,导致第三方咨询机构无法及时完成造价审核(审计)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0.4.3承包人应充分响应本省政策及运输路线经过地政府关于工程运输车安全整治有关问题的相关意见,落实好工程安全运输责任制。20.4.2如承包人在磋商时选择的备选材料设备品牌不在发包人推荐范围内,其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报发包人、监理审核,经审核如存在材料不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在发包人推荐的范围内任意选择或社会上相关产品进行指定,且价格不予调整。20.4.1磋商响应文件中一切有悖于磋商文件的条款为无效条款;磋商响应文件中承包人单方面设置的限制发包人的条款和内容均为无效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在磋商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均无效。20.4其他方面的约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就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承担免费保修义务,避免出现任何质量劣化现象。具体保修内容为:。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其他约定:。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其他3、质量保修期满,经复验合格,甲方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2、在质量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在甲、乙双方工程结算时,乙方按结算审定金额的1.5%缴纳质量保修金;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附件2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乙方在保修期间进出学校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2.乙方在保修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3.乙方提供的保修施工方案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订立本协议如下:工程项目名称:乙方(承包人):甲方(发包人):建设工程廉洁协议书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十三、严格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附件3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XXXX管理办法》和《XXXX办法》(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工程项目名称:乙方(承包人):甲方(发包人):
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五、承包人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以及本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的约定: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十二、承包人须参加由发包人召集的每周一次的工程工作列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情况向会议进行汇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十一、在施工现场或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和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须妥善处理事故,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按规定时限向当地安监等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发包人,不得迟报瞒报。发包人应积极配合处理。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上。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六、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十五、承包人须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将缴纳保险凭证复印件交发包人。十四、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现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和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须按规定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发包人积极协助处理。十三、承包人不准将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转包。
甲方(发包人):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附件4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三、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代表牵头,建立参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有关费用并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一、双方同意在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工程项目名称:工程乙方(承包人):
(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4、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3、工地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安全员,做到佩证上岗、动态管理,及时收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技术资料。2、乙方按有关规定专项包干使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作他用。1、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5日内,将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报甲方和市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7、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应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6、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的,应符合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施工单位有义务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5、工地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应用砼硬化,照明电线敷设应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4)其他要求:(3)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废弃物、杂物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9、遵守建设地的现场管理要求。8、乙方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1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7)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物料。(6)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时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5)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4)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
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土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责任违约,按约定办法进行经济处理。13、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及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2、乙方应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人员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4)其他:(3)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2)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物、旧料和其他杂物。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有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五、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承包商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5000元人民币)。违反约定的责任处理办法: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参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一)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二〇二二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电子公章)件文应响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合同履约期限,工程质量目标达到,为此:(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一、报价函(格式)商务、技术部分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电子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项目名称:(一)报价一览表报价函附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报价 | |
合同履约期限 | |
质量目标 | |
备注 |
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二)承诺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特此承诺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扫描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
(一)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二、项目管理机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1 | |||
2 | |||
3 | |||
4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工 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二)项目经理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业绩证明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1、类似项目指同类工程。备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工 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资格证明部分四、施工组织设计3、如项目经理与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资料重复,可只填写此表,但要在备注栏中说明。2、业绩证明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1、类似项目指同类工程。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供应商(电子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两面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备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两面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4、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3、近一年缴纳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免税证明;2、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资格审查资料
特此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3、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注:以上资料须加盖电子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供应商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6、政策性因素(如有)(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备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公司单位职务 | 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注 |
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注:报价单位因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如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报价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
注:报价单位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四、其他资料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
府的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属于工程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宏远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山西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
日期:2022年11月29日
注:报价单位因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
准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如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报价单位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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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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