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示
工程监理服务会议室维修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设备检测原材料机械劳务社保施工质量检验监理与相关服务监理规划试验室隐蔽工程工程设计资料房屋恢复服务清理抗爆能力提升改造运煤车辆停车场施工全过程建设实施监理工程实体建设档案工程技术档案监理月报检测和试验设备零星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操作岗位应急措施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特种设备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生产调度安全培训交通工具办公用品介绍承揽业务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投资入股个人借款股票债券健身娱乐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施工图会审交底现场开箱检查设备保管构件入库领用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20220704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伍道安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示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谈判通知
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2070434 二、询价书名称: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工程监理服务 三、报名、报价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检情况正常。 2 、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 3 、业绩要求:仅限邀请单位参与 。 4 、各报价单位严肃报价 。 5 、所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理费、监理人员的进点、食宿、办公等一切用于监理工作的所有费用 。 6 、付款方式: 为按每个实施监理的项目,经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基数,乘以固定费率为监理服务费,100%履行支付款程序 。 7 、报价慎重,询价可靠,对于胡乱报价,报价后不履行的将拉入黑名单,禁止以后任何报价;如果不按以上要求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四、报名、报价方式: 1 、报名流程: ( 1 )参与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 进行在线报价。 ( 2 )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产品说明、企业介绍、业绩、授权书等技术部分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 3 )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注册时准入单位选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 ( 4 )在报价录入页面选中参与项目,点击 “ 录入报价 ” 在系统中进行价格录入。 2 、报价: ( 1 )各投标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参与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报价物资必须符合各单位实际经营范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取消该单位报价资格。 ( 2 )各投标单位需在询价通知中下载《报价书》,并提前将报价信息填写完整(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不然无法导入系统),鄂能化公司采购评标小组将在报价截止前(2022年07月08日 09:00:00)1个小时内集中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审核。 ( 3 )供应商报名时,需要一次性按照要求上传完整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说明、企业介绍、业绩、授权书等技术部分的附件,报名后不能再上传。拒绝后重新上传需要联系相关业务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审批。 ( 4 )待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2022年07月08日 09:00:00)在报价页面将报价书导入系统中,核实无误后保持提交,完成报价。 五、郑重声明: 参与报价单位必须对报价及供应物资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由报价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我公司不负责。 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2年07月08日 09: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伍道安 联系电话:18686255135 举报、监督电话(非举报勿扰)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0477-3132055
采购单位: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4日 08:50:33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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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03000069 | 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工程监理服务|中煤鄂能化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工程监理服务 | 项 | 1.0 | 6.0 | 2022-07-20 00:00:00.0 |
谈判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第一章谈判公告总目录二零二二年七月项目名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
第一章谈判公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
4.技术服务的方式:项目全过程建设监理,包括工程实体及建设档案(包含文书档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监理。3.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止,其中:办公楼室议室维修、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项目、运煤车辆及待装车辆停车场项目(先期实施)、中央控制室抗爆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以工程时间为准。一个项目一委托的方式,委托项目控制在招标估算额度内。2.谈判范围:办公楼室议室维修、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项目、中央控制室抗爆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运煤车辆及待装车辆停车场项目(先期实施)及其他维修项目全过程建设实施监理。包括工程实体及建设档案(包含文书档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监理。1.项目概况:经公司批准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就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内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邀请贵司(以下称投标人)参加谈判,请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参加。
2.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要求配备1人;监理工程师资格:根据项目需求分专业配置。1.仅限于谈判单位参与。二、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最终监理费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6.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后,按工程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基数乘以固定费率计算监理费,实行一项目一支付。资本化项目要求监理资料归档。5.承包方式:审定价*固定费率。审定价为合同范围内实施监理的项目经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计建筑安装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之和。其中①设备购置费占该工程总额40%(含40%)以上,其设备购置费按工程总额的40%计入基数;②设备购置费占该工程总额40%以下,其设备购置费全额计入基数。均不含委托人自行采购的设备与材料。
5、询价人按预定的时间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无论中标与否,询价人均不承担投标人的文件制作、差旅等所有费用。4、投标人报价要含税(应注明具体的税率)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询价人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中煤集团黑名单。2、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第三章“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格式”的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在线提交报价单时,应当与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扫描件一并上传(上传的入口在“报价说明”后的附件位置)。否则,有可能因无法证明是否具备应有的资格而被废标。发送的询价响应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此要求命名的文件存在不被接收的风险,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人应当满足谈判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并应提供证明材料。三、投标人须知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10、所有投标文件签字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签,机打将可能被废标。9、开标15日后响应人可以通过询价公告上预留的电话了解询价结果。8、询价人明确要求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应附技术要求或方案的,如响应人没有编制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不符合询价人的要求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响应单位网上报名后通过的资格初审不代表已经通过最终的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材料为最终的评审依据。6、本项目实行在满足询价要求情况下低价中标原则。无论任何原因,询价人可废除本次询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注册时准入单位选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2)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企业介绍、业绩、授权书等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1)参与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进行在线报价。1、报名流程:报名共分两步,第一步先注册成为合格的准入供应商,选择审批单位时要选择“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审核联系电话:18686255135);第二步使用注册时的账户和密码登录报名。具体为:五、报名、报价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第三章询价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及顺序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提交。开标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接口,投标人将无法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4)待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在报价页面将报价书导入系统中,同时上传盖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核实无误后保持提交,完成报价。(3)供应商报名时,需要一次性按照要求上传完整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说明、企业介绍、业绩、授权书等附件,报名后不能再上传。拒绝后重新上传需要联系相关业务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审批。(2)各投标单位需在询价通知中下载《报价书》,并提前将报价信息填写完整(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不然无法导入系统),中煤鄂能化公司采购评标小组将在报价截止前1个小时内集中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审核。(1)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各自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报价,同时要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市场竞争因素及各种风险,不得少报或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取消该单位报价资格。2、报价:(4)在报价录入页面选中参与项目,点击“录入报价”在系统中进行价格录入。
邮箱:zmenhgcglb2021@163.com电话:18686255135联系人:伍道安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组织单位: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六、询价人联系方式
1.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结果及评标标准进行评价。1.2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的次数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决定。1.1由跨部门的相关人员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谈判由工程管理部人员组织。1.谈判说明:1.总则第二章谈判须知
2.1.报价原则:2.报价1.5.2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有关施工现场的情况,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5.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编制谈判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场踏勘可根据潜在投标人要求由招标人确定。1.5现场踏勘:1.4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人并按规定程序提报定标。
2.2.4凡由本服务项目中投标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权进行监督和抽查,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2.2.3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技术能力自主报出有竞争力的报价,但拒绝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价。2.2.2对于缺项或没有填写价格的项目,以及虽有列项但由于计算错误而导致的量、价的偏差招标人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或费用中。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2.2.1投标报价须列出报价构成及汇总价。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之和,其中应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各项人工、设备、材料、机械、劳务、各项社保及检验、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投标人对某项报价进行保留或未计,则被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2.2.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提供的图纸和设计资料等,并结合各自的竞争优势进行报价。
3.2.1按标段分别编制一套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3.2.如需到现场谈判,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投标人必须使用本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顺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所有证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其有效性。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2.2.6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其它文件中报价不符时,以投标函中报价为准;如果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小写报价不符时,以大写报价为准;投标函报价与投标报价单中报价不符,且没有对二者不符的原因进行有效说明时,以投标函中报价按比例调整各分项报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方式的调整,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编号:3.2.5投标人提交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否则将被拒绝。3.2.4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所有的副本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同时应在封口粘接处加盖骑缝密封章。3.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涂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签。3.2.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全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签订日期:年月日监理人: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业主: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合同
3.监理范围:监理工作的范围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内办公楼室议室维修、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项目、中央控制室抗爆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运煤车辆及待装车辆停车场项目(先期实施)及其他维修项目施工全过程建设实施监理,包括工程实体及建设档案(包含文书档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监理。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内;1.工程名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合同;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单一来源谈判文件2.成交通知书;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
四、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4.单一来源响应谈判文件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签约酬金:审定价的固定费率。审定价为合同范围内实施监理的项目经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计建筑安装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之和。其中①设备购置费占该工程总额40%(含40%)以上,其设备购置费按工程总额的40%计入基数;②设备购置费占该工程总额40%以下,其设备购置费全额计入基数。均不含委托人自行采购的设备与材料。五、签约酬金2.每个项目根据工程特点派驻专业监理人员。甲方有权根椐项目进展情况要求增加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建伟,身份证号码:150428198408052531,注册号61008938。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止,其中:运煤车辆及待装车辆停车场项目(先期实施)、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项目、中央控制室抗爆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以工程时间为准。一个项目一委托的方式,委托项目控制在招标估算额度内。在此期间若委托超出额度范围,超出部分放入两厂区统筹安排项目监理的合同中,就此本合同中止。1.监理期限: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
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2.订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图克工业园区。1.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甲 方 | 乙 方 |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 地址:西安市雁塔北段64号 |
法定代表人或 (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477-******* | 电话:029-87852263 |
传真:0477-3132008 | 传真:029-87853506 |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支行 | 开户行:建行西安和平门支行 |
帐号: 155620402175 | 帐号:61001763700050000351 |
税号:91150600573276506D | 税号:916100002205622670 |
邮编:017317 | 邮编:710054 |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HSE、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
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
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协议书;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2.监理人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1监理范围和内容包括:本监理工作范围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内办公楼室议室维修、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项目、中央控制室抗爆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运煤车辆及待装车辆停车场项目(先期实施)及其他维修项目施工全过程建设实施监理,包括工程实体及建设档案(包含文书档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监理。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1)严重过失行为的;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2.4.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所监理工程的“三控、三管、一协调”,以及履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6)其他情形:无。(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4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双方约定。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监理规划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14天内;监理月报每月25日。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杜诗恩。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按每个实施监理的项目,经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由合同承办部门按合同约定计算监理费并履行支付款程序(100%支付)。资本化项目要求监理资料归档。监理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最终监理费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5.1支付货币5.支付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1生效
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8.其他(2)向项目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14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4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永久。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永久。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永久。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9.1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用时,除委托人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外,以其他支付方式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承兑汇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等)委托人均应以收到监理人出具的正式费用结算票据为前提,方予支付。9.补充条款无。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
无A-3保修阶段:无A-2设计阶段:无A-1勘察阶段: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不适用)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附件1:监理组织机构附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不适用)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资本化项目)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1 | 开工7日内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开工7日内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开工7日内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2. 办公设备 | |||
3. 交通工具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零星工程:常驻监理人员最少不低于四人(总监1人,现场监理1人,安全监理1人,资料1人),另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人员。附件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附件5:技术要求附件4: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2:保密协议
定义本保密协议是基于甲方与乙方关于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合同而签订,用于约束乙方因参与本项目投标而获取的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相关信息的保密,和用于因乙方中标并获得本项目合同而作为项目乙方后,要求履行对本项目全部文件资料和技术信息的保密。本协议由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关联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之间于下面载明的日期签署并生效。保密协议附件2:二、资本化项目:设置监理机构
2.接收方同意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第7条规定的情况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把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交易、公布、复制或使用。1.同意不把另一方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用于项目和装置之外的任何目的。保密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作为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应承诺:保密义务本保密协议中“乙方或乙方的保密信息”指的是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这些保密信息包括乙方或乙方的商业信息以及在承担建设此装置之前已经获得的知识产权;但是不包括乙方因建设此装置而产生的详细设计文件和图纸、采购和施工文件、技术秘密和/或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为运行此装置而需要的安装、操作和维修文件等。本协议中“甲方的保密信息”指的是甲方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向乙方或乙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这些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的以及乙方或乙方因签订此合同而获得的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此装置的工艺包、基础设计文件、图纸等)以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不论这些信息是以何种形式和方式披露,也不论这些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同时,作为甲方保密信息范围,还包括甲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
8.由于非接收方的行为或过错,在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时或者保密信息披露后,这些保密信息已经成为公知或者公众可以获得的信息;或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之前已经被接收方在不受保密限制的情况下合法地拥有;或从有合法透露权的第三方在不受保密限制的情况下得到。7.除非接收方能证明保密信息有下述情况的,接收方保密义务和责任不应解除:6.接收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期限为10年,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持续有效。5.在中国政府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应与披露方合作通过所有合法合理的办法尽量减小披露的机会和范围以及由于披露所造成的负面影响。4.如果接收方为项目的目的需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的,那么,接收方应当事先与该第三方签订不低于本协议要求内容的保密协议,并且,在第一次向第三方披露信息前,应当书面报告披露方。但是,如果甲方作为接收方时,此条不适用。3.如果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披露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格控制在为本项目目的所必须披露的范围内。
双方代表签字后本协议开始执行。本协议由中国法律支配和解释。其他规定10.所有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或与披露方有合同关系的第三方的财产。接收方同意一经披露方要求将立即向披露方归还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9.协议或者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或乙方披露保密信息,均不应被解释为甲方授予或许可乙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尽管特定保密信息被包含在已公开或者公众可以获得的信息中,这种情况下,不应把保密信息解释为上述情形。同时,如果保密信息的某些特性出现上述情形,不应解释为保密信息出现上述情形。
年月日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甲方乙方
一、管理方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签订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合同(合同编号:ZMEH03032022***)。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达成一致,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中煤集团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3:
四、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职责乙方是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三、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是指主合同约定的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和行为。二、责任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乙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三)保证乙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二)组织制定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建立、健全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乙方指定陈彤(姓名)为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更换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备。未填写或更换未及时报备的,乙方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乙方依法建立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50人(含)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作为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五、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八)贯彻落实甲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七)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工作部门和乙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六)组织制定并实施乙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五)依法组织乙方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执行甲方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等管理规定。(四)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三)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十三)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装备及相关劳动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十二)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乙方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乙方指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十一)参照甲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乙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参加甲方组织的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十)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转。(九)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乙方必须提供从业人员的体检证明,不得聘用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八)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登记建档。
(十九)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随时接受各级政府及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违章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将按照《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八)乙方应向从业人员或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而拒绝赔偿的,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款项内垫付。(十七)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声誉不受伤害和财产不受损失,有义务保护所有进入生产现场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伤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的违约金、合同解除的损失、预期收益、引发纠纷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诉甚至对外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十六)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指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告知甲方。乙方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十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保额不少于100万,承担从业人员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造成的善后处理责任。(十四)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违章作业人员,清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乙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乙方及时整改。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考核并责令其停工整改。甲方的任何管理、监督、检查、协调及考核等并不能解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对乙方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体系建设,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监督检查,统一奖惩考核。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如下:六、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一)本协议期限为主合同期限,包括履行合同的前期准备时间和完工后全员撤离项目驻地前的时间。七、其它(七)凡乙方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所有人员和设备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出场(“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标准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规定要求)(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进行考核,如乙方不采纳甲方意见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督促乙方做好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四)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及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
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盖章):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二)本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或已签订有关安全的协议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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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集团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外委队伍廉洁协议书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授权代表:(签字)甲方:(盖章)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本监理工作范围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室议室维修、入场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项目、运煤车辆及待装车辆停车场项目(先期实施)、中央控制室抗爆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及其他维修项目施工全过程建设实施监理,包括工程实体及建设档案(包含文书档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监理。一、监理范围附件5:技术要求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
(1)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针对设计方案、施工图提出优化建议。1.施工前期的服务监理具体工作内容:监理服务范围:负责合同内所有工程项目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HSE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二、监理要求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三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的原则进行。
2.施工过程中的服务(6)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测量控制点的移交。(5)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项目概(预)算,提出监理意见。(4)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和协调。(3)核查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2)组织施工图会审,提出监理意见。
(6)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HSE文明施工措施。(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3)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2)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开工令。
(18)协助委托人处理施工合同的变更(17)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它工作。(16)每周向委托人上报其监理周报。(15)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14)审查施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中工程量,项目工程量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13)监督施工现场HSE文明施工管理。遇到威胁HSE的重大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委托人。下达停工令和复工令。
(3)协助委托人组织单机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的各种准备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建议。(2)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付委托人。(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全套竣工资料。3.施工后期的服务(20)解决委托人与第三方的争议,协助委托人处理索赔事宜。(19)负责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联络单、代材料代用单的审查、签署。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它工作。(4)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审核竣工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目录;参与竣工验收。
(封面)投标文件办公楼会议室维修、入厂煤炭质量管理增加准入系统等项目监理
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
2.投标报价一览表1.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格式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单一来源谈判公告,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致: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询价响应函格式
(1)所附报价价格表中的固定费率(%)为监理服务费计算比率。据此函,单一来源谈判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单一来源谈判响应人的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最新年检的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5.单一来源谈判响应人认为需提交的其它文件4.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资格材料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询价响应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6)询价响应人同意询价人在特定条件下可进行二次报价,理解报价最低的询价响应人即为中标人的定标方式。(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在询价响应人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循本询价响应书,并在询价响应人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而要求询价方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力。(2)我们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所报监理酬金,不仅包括工程监理费,还包括监理人员的进点、食宿、办公等一切用于监理工作的所有费用监理酬金:审定价*固定费率。审定价为合同范围内实施监理的项目经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计建筑安装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之和。其中①设备购置费占该工程总额40%(含40%)以上,其设备购置费按工程总额的40%计入基数;②设备购置费占该工程总额40%以下,其设备购置费全额计入基数。均不含委托人自行采购的设备与材料。单一来源谈判响应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理范围、并结合各自的竞争优势进行报价。单一来源谈判响应人可以参考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标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报价。*(请单一来源谈判响应人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自行编制报价表,但应有分项报价的内容)(项目名称)报价表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固定费率(%) | 备注 |
1 | 建设工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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