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二街及周边街道提升工程
金额
53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3gc2023sz8977
预算金额533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亮18055377160
中标联系人孙路遥
公告正文

芜湖二街及周边街道提升工程

  • 招标计划
  • 项目登记
  • 招标公告
  • 答疑变更
  • 开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通知书
  • 招标方式公示
  • 合同信息
  • 合同变更信息
  • 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镜湖区

信息时间:2023-03-01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3-01 14:36:59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8分

  •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3-01 16:10:24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4分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芜湖二街及周边街道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WH13GC2023SZ8977(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30060号

标段名称

芜湖二街及周边街道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WH13GC2023SZ897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0553-387852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沈亮
180553771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0228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牵头单位: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334万元(88.9%)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姓名:孙路遥

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61857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120日历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牵头单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274万元(87.9%)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姓名:蒋朝谦

证书编号:川1512010201210250/162270894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120日历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牵头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232万元(87.2%)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姓名:张龙

证书编号:川151201620162492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120日历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投标人业绩及荣誉.pdf

候选人公示.pdf

详细评审汇总表.pdf

分包意向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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