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自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采购人《线上外卡收单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竞争。
一、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须知
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上午8:30分至2023年 7 月 4 日下午5点。
(二)报名方式:按照《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支持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支持材料的纸质件,送达采购人的以下联系地址。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曹自力 22333123
2、邮箱:cgcaozili_sz@bank-of-china.com
3、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27楼2701室
4、邮政编号:518001

附件一
项目相关要求

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准入供应商:1家。
三、准入期限:3年(报价3年有效,合同在完成立项的基础上,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结算方式:不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业务据实结算。
五、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是由第三方提供的“线上外卡收单业务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的技术服务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服务商必须提供“外卡收单风险监控系统”搭建和维护服务,针对跨境独立站电商交易提供相应的交易处理、风险管理、统计分析等服务;并能有效监测和分析线上外卡收单的风险,并及时提供预警和报告,系统应具备高度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能够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并且能够随着业务需求的变化进行灵活调整和升级。
(二)服务商必须提供与跨境电商SaaS平台的系统开发、测试及接入服务。确保SaaS平台下的我行跨境电商交易必须通过“外卡收单风险监控系统”评估,才能上送总行处理。
(三)服务商必须提供与总行外卡收单平台系统开发、测试及接入服务。对接过程中,服务商需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确保数据合规性和业务的顺利进行。
(四)服务商提供外卡风控黑名单数据库:服务商需要提供外卡风控黑名单数据库,其中包括已知的高风险交易商户和卡片信息。确保机构及时识别和拒绝来自高风险来源的交易,提高整体风控能力。
(五)服务商必须提供卡组织的交易拒付预警处理服务,确保我行的外卡线上收单拒付率/欺诈率指标低于卡组织警戒标准线。
六、服务要求
(一)服务商应采取适当的数据保护措施,符合相关的数据保护法规和隐私政策,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二)服务商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以解决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故障,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响应。
(三)服务商应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以确保我行能够充分理解和使用系统。
(四)服务商能够进行系统监控,并提供定期的报告和分析,以帮助我行了解系统的性能和使用情况。
(五)服务商有持续改进的计划和机制,通过用户反馈和市场变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七、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交易额*服务费率向服务商支付费用,供应商对服务费率进行报价,服务商最高报价(服务费率)不得超过0.2%,如果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被邀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被邀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和政府采购对其执业行为处罚和惩戒的记录。
(三)公司在国内注册,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收单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收单系统及网上收单和网上清算安全系统、欺诈检测系统的技术开发等相关内容,并拥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四)被邀请人须为非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无自营收单商户,及无开展收单商户拓展;(服务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附通过登陆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查询本机构当前未持有支付牌照的查询结果截图)。
(五)被邀请人须拥有PCI安全标准认证;及VISA和MASTER卡组织的拒付预警代理协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被邀请人必须拥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九、参与竞争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承诺函(承诺无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
支付牌照,且无自营收单商户,及无开展收单商户拓展;服务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附通过登陆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查询本机构当前未持有支付牌照的查询结果截图)。(三)提供PCI安全标准认证;及VISA和MASTER卡组织的拒付预警代理协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
线上外卡收单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表

报名单位全称(须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3年 6 月 27 日
供应商全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注册地址
报名供应商对照资质要求的自查情况







经对照自查,本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示供应商资质要求。
【备注】报名供应商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支持证明材料(凡属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承诺函(承诺无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且无自营收单商户,及无开展收单商户拓展;
服务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附通过登陆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查询本机构当前未持有支付牌照的查询结果截图)。三、提供PCI安全标准认证;及VISA和MASTER卡组织的拒付预警代理协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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