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高铬铸球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鸿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Ф50 Ф30)采购
比选商务文件
 
编号: 2024-07
 
 
 
 
 
 
 
 
 
 
比选单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 四川·泸州
 
 
第1部分   比选须知
第2部分   合同条件
第3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1部分:  比选须知
 
 
目  录
前附表
 
1、 定义
2、 总则
3、 比选范围及要求
4、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5、 比选文件
6、 报价文件
7、 商务报价原则
8、 比选保证金
9、 比选评审
10、合同授予及签订
 
前附表
项 号
主   要   内   容
1
项目名称: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采购项目
2
合同名称: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买卖合同
3





发出比选文件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书面答疑截止日期:   截止比选报价开标日3天内
开标日期:           2024年07月18日14点00分 
4
报价货币:          人民币
5
比选有效期:比选截止日期后40天
6
比选保证金额:  10000元
7
对比选文件的澄清,请于报价截止日期前3天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      tel:08303628076
               联系人:   杨鸿18982727983
8
报价文件份数:1份
9
报价文件(只接受纸质版)发至:
单  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部  门:物资部  杨鸿18982727983  (收)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邮编:646007
10
报价截止日期:  2024年07月18日12时前(建议用顺丰快递送达或自送)
11
合同条款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件
12
一般性的或其它特别需说明内容:
报价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顺丰快递、EMS或自送送达比选(以快递方式送达请电话联系收件人是否送达)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或邮件名称须注明“***单位磨煤机高铬铸球报价文件”字样。
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卖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相应进行调整)
13
比选文件发布网站:四川省投资集团官网(www.invest.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tfygcgfw.com)及华电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

1.定义
1.1比选单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报价单位(比选申请人):由比选单位审查符合比选资格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他应能按比选文件要求提出报价文件,中标后实施合同。
1.3比选文件:系指比选单位发出的标书文件。
1.4报价文件:系指比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报价文件。
1.5产品:系指比选文件规定的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并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相关试验报告及检验方法、技术文件、包装、运输、保存,以及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和其它有关服务在内的内容。
1.6合同范围:乙方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的供货、包装、运输、交货等内容。
1.7法律:合同双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2.总则
2.1项目名称: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0吨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采购比选项目。报价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2.2比选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3.比选范围及要求
3.1 比选范围: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的供货、包装、运输、交货等内容。
3.2 报价单位应按比选文件中“技术条件书”要求,所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凡技术条件书未提出明确要求的,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报价的磨煤机高铬铸球(ZQCr12 Φ50、、Φ30)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优良标准。
3.3 报价单位应负责对提供的产品进行包装、运输、交货;按产品的特点进行包装,同时要符合运输装卸的要求,以保证安全无损地运到电厂现场交货地点。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4.1 报价单位应说明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2 报价单位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比选文件
5.1 比选文件的内容
5.1.1 比选文件的内容规定了比选项目的供货、运输等要求,比选过程及签约条件,比选文件包括:
一、比选须知
二、合同条件
三、报价文件(格式)
四、技术条件书
5.1.2 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报价单位须知和所有的比选文件,如果报价文件中没有包含比选文件所有规定的全部资料,没有对比选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单位应承担因此而导致拒标的风险。
5.2 比选文件的澄清
如报价单位要求对比选文件的内容做出澄清,则应在报价截止日期3天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比选单位。比选单位将对收到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传真形式向报价单位做出答复。
5.3 比选文件的修改
5.3.1 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比选单位有权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对修改比选文件的原因无须做出解释。
5.3.2 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单位,修改的内容具有与原比选文件同等的约束力。
6.报价文件
6.1 报价文件的内容
报价文件除以文字、图纸、资料、数据和样本组成外,还须包括下列内容:
① 报价函、授权书;
② 产品报价明细表(见附件一);
③资质文件;
④比选保证金缴款账户缴款凭证(银行回单);(见附件二);
⑤报价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6.2 报价文件形式:报价纸质文件一份,文本应单独分装价格部分应单独密封,封面上标明报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价格部分”和“保密及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所有报价文件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同时将报价纸质文件扫描制作电子版报价文件一份。
6.3 报价文件的编制
6.3.1 报价必须按比选文件“第3部分   报价格式”附件一表格格式,按详细的项目,列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并以密封函形式与报价文件其它部分分开。
6.3.2 供货范围遵照技术规范书和比选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见附件二)按要求进行填报。
6.4 报价单位应提供有关的资格、资信资料(企业简介、企业资质、本企业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技术资料样本。除此之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产品规范和技术性能,如能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请予明确说明。
(2)提供产品近三年在同类型系统(尤其在电力系统)使用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产品使用情况和出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效果)。
6.5 报价的费用
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的费用均由报价单位自己承担。
6.6 报价文件的递交
为使比选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各报价单位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前(见前附表中内容),将报价文件以顺丰快递、EMS或自送到比选单位,逾期之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无效。
6.7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6.7.1 报价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有权修改或撤回其已向比选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
6.7.2 在报价截止期限后,报价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否则按违约处罚及没收比选保证金。
6.8 报价有效期:
本次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期后40天。
7.商务报价的原则:
7.1 比选报价为:人民币。
7.2 产品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0%货款,留10%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1年后无息返还。
7.3报价时应含产品单价及总价,该总价中还应包括所有包装费、运费以及相应的税费和与本项目比选有关的一切费用。
7.4报价单位应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和项目特点,编制报价文件及报价。
8.比选保证金
8.1 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缴纳金额为10000元的人民币比选保证金。
8.2 比选单位收取比选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单位不履行诺言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8.3 比选保证金由报价单位转账支付至比选单位指定账户。
8.4 任何没有根据此条规定提供比选保证金的报价文件,都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而被拒绝。
8.6 未中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报价有效期后30天内予以退还。
8.7 中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约并交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返还。
8.8 比选单位可按下列因素之一将比选保证金作为没收处理:
(1)如果报价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的这段时间内撤回了报价文件。
(2)如果报价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如果报价单位收到预中标通知后无故、没有如期与比选单位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9.比选评审
9.1评审机构和成员:由比选方按公司制度组成5人评审组对比选项目按技术、经济诸方面条件进行评审。
9.2 比选单位将按报价由低至高选取供货厂商。
9.3 比选申请人(报价方)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比选申请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对报价方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进行书面澄清,报价方接到评审小组书面澄清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回复给评审工作组。报价方传真的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回复作为报价方文件的组成部分。
9.4评审办法
按最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10.合同授予及签订
10.1 比选单位根据批准意见,并组织预中标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
10.2 预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用电传或其它书面文件回复比选单位。
10.3 预中标单位应在要求的日期内,或比选单位认可的延期内与比选单位进行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按比选单位提供的“磨煤机高铬铸球买卖合同格式”为依据。若预中标单位逾期或拒绝按比选单位提供的合同条件,即“磨煤机高铬铸球买卖合同格式”内容签订合同,将被取消预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
第2部分  磨煤机高铬铸球合同
 
 
买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泸州市江北镇
卖方:                                                          拟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要求
主设备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交货期
1
高铬铸球
ZQCr12
Ф50
Cr含量≥12%,硬度≥58HRC 满足国标GB/T17445-2022
磨煤机

42
****
*******
供货确认后**天交货
2
高铬铸球
ZQCr12
Ф30
Cr含量≥12%,硬度≥58HRC 满足国标GB/T17445-2022
磨煤机

24
****
*******
供货确认后**天交货
合计
不含税总金额:********元    增值税总金额:*******元    含税总金额:********元 

金额:¥*******元整,大写:人民币******整(含13%增值税,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卖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价格已包含发运至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电厂现场的运杂费、所有税金等。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后**天内交货完毕。卖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5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T17445-2022的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满足买方技术要求,保证产品在现场设备上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质量保证期1年,买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选择免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经修理或更换后质量保证期从修理完毕或更换后重新计算,并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留取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金支付期限为安装验收合格并使用后一年后。
除技术规范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卖方交货时应同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检验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三、 交货地点、方式: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库房或指定地点),产品分一次交清。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卖方自定,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签字接收前的运输风险由卖方承担,运输车辆严禁超速、超限、超载行驶。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保障产品搬运、吊装安全的可靠包装,包装物由卖方提供,其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合同第二条要求进行验收, 买方的检验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买方参照卖方的发货数量(送货单、出库单的数量)在买方地磅分别对每辆车的重车、空车计重,计算货物总验收数量,总验收数量与合同约定数量偏差按如下约定处理:若总验收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但不超过3‰时(含等于3‰),以合同约定数量结算;若总验收数量比合同约定数量少并超过3‰时,卖方按总验收数量与合同约定数量的差值补足货物;若总验收数量多于合同约定数量的,均按合同约定数量结算。
买方在产品到货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有规格、型号、质量等问题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异议后24小时内答复处理。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必须提供产品正常安装(包装)使用的必需附件。
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前,卖方向买方转账缴纳合同总金额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履行交货完毕后,且卖方无违约责任(或已实际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卖方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买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十一、 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验收并安装试运合格后,卖方按合同所订货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28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90%货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卖方解决质量问题不及时买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2)卖方产品不符合国标GB/T17445-2022的标准和合同要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四、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1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一份。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税务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税务电话:0830 362 8054
邮编:6460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杨鸿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话:0830 362 8076
传真:0830 362 8000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泸州江阳支行
账号:2304 3431 0912 2102 320
纳税人登记号:915 105 007 672 857 34Q

 
 
 
 
第3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函 
致: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贵方比选文件的要求,特全权委托     ,以报价方      的名义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包括以下内容:
(1) 资格文件
(2) 报价函
(3) 报价价格
(4) 产品规格表
(5) 比选保证金已缴款证明(转账成功至比选方规定账户的银行电子回单)
A  承诺自合同生效     天(日历日),磨煤机高铬钢球交货。
B  承诺供应的货物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性能指标及质量要求。
C 承诺将依据比选文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D报价方已详细阅读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遗(如有),和所有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应清楚在今后再无权提出理解不清或误解的问题。
E 报价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40日历日,如中标,则其报价文件在上述期限后至合同生效前仍然有效。
F如果在开标后的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比选单位将罚没其比选保证金。 
G 报价方应比选单位要求,同意在有关报价文件中提供其他数据和资料。
H 所有有关报价文件的正式联系地址如下:
           (地址)
           (代表姓名)
           _(电话号码)
            (传真号)
 
签名代表__________
比选申请人名称(公司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报价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高铬铸球采购项目,签署上述报价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报价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铬铸球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产品报价明细表
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要求
主设备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高铬铸球
ZQCr12
Ф50
Cr含量≥12%,硬度≥58HRC 其余满足国标GB/T17445-2022的要求
磨煤机

42
 
 
2
高铬铸球
ZQCr12
Ф30
Cr含量≥12%,硬度≥58HRC 其余满足国标GB/T17445-2022的要求
磨煤机

24
 
 

注:1、以上报价包含运杂费及13%增值税费等所有费用。
交货期为供货确认     天内。说明: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所报优惠价格为含税到厂价;
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如采购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其他资质文件(其中包括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代理授权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文件)(可选),所有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鲜章,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完整(且加盖密封章);
送达地点:原件可采用顺丰或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或采取自送方式送达。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2:00时,报价资料以邮戳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价人已准确了解报价所需信息,上述报价均为真实有效意愿表达。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附件二:比选保证金缴款账户
报价单位应按以下账户缴纳比选保证金:
 
单位名称: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四川泸州江阳支行
 
账号:2304 3431 1912 2102 403
为及时退还比选保证金,请报价单位同时将比选保证金收款收据与报价文件一起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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