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506-2023-00549
预算金额8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承萍0717-71056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0549
订单号:FWYJ4205062300787667
采购总预算金额:¥892,000.00
本次成交金额:¥270,000.00
采购单位: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联系人:杜承萍
联系电话:0717-7105685
成交供应商:宜昌绿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3年06月28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保洁服务 服务期:1年 一、 保洁范围: (一)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办公大楼: 1、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办公大楼1-11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通道地面及通道两侧门窗玻璃、卫生间、电梯轿厢、消防楼梯、1楼大厅、1楼接待室、1楼视频会议室、9楼会议室、地下靶场。 2、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附属楼1-4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通道地面及通道两侧门窗玻璃、茶水间、卫生间、电梯轿厢、消防楼梯、警体训练中心、二楼会议室、二楼三楼民警休息室、办案中心、食堂大厅、地下停车场、楼顶屋面; 3、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机关大院硬化地面、车道、花坛。 4、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办公楼及附属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分类站,定期清洗垃圾桶;上述保洁范围应包括涉及的各楼层公共区域地面、走道、楼梯及栏杆、电梯、墙面、办公室门、玻璃窗、公共水电房、卫生间、消防设施、公共办公设施等方面。 5、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大楼院外门前三包保洁。 (二)小溪塔派出所:派出所院内及周围清洁卫生;办公楼1-9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通道地面及通道两侧门窗玻璃、卫生间、电梯轿厢、消防楼梯、1楼大厅、1楼接待室、所有会议室等。 (三)交警大队办公楼一至四楼所有公共走道、楼梯、卫生间、一楼办证大厅、会议室、地下车库。 二、保洁标准 保洁范围无蛛网、无烟头、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保洁中发现设施、设备破损及时报告。疫情等流行性疾病、病毒期间,定期消毒。 (一)公共卫生间 每天三次全面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瓷砖无水渍,茶水桶、便池、洗手盆、尿槽无污渍并干燥,天花板无积尘、蛛网,镜面、墙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光洁干燥,垃圾桶、便纸篓及时清理更换。 (二)各类地面 1.大门前循环清扫,保持地面无烟头、杂物纸屑,绿化带内无杂物。 2.一楼大厅每天保持整洁、光亮、无污渍。 3.公共场所的走廊、过道、楼梯,每天循环打扫,无杂物、水渍,地面洁净光亮。 4.对大理石等硬质地面,表面及接缝处清洁干净。墙角线、地脚线等处无积尘、杂物、污渍等。 (三)玻璃金属部位 电梯轿厢、玻璃门、窗、镜面洁净无瑕,玻璃趟槽、窗门趟槽干净,无积尘、无沙粒。 三、商务要求: 1、保洁公司拟派的保洁人员不得少于9人,要求素质高,形象好; 2、保洁公司必须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保、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夷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费用人均不低于当年的最低缴费基数。 3、保洁公司必须对保洁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培训,并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保洁公司及其保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任何安全事故,或作业人员遭受的任何伤害,保洁公司应负责妥善处理,并不得牵连采购人及其主管部门。清扫保洁所需的工具由保洁公司负责配备。 5、保洁公司及其保洁人员应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自觉做到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 6、保洁公司及其保洁人员应遵守采购人机关管理制度。 7、保洁公司及其保洁人员不履行所规定的条款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8.保洁公司及其保洁人员须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付款方法:保洁服务费用采购人共分十二次支付给保洁公司,采购人每月支付全年保洁服务费用的 1/12。
服务响应说明: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约定保洁范围内的各项保洁任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