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金额
195.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邓0598-3653950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2
公告正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经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下述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工程投资额约19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一览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54970 元;发包价:1954970×(1-10%)(即:1759473元)

2.5工期:①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种植完工,养护期为1年,至2020年3月31日止。养护措施包括浇水、虫害防治、防火、防盗、台风等措施。②各工序工期要求:清条带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实施时间依招标方通知;挖穴40个日历天内完成,但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2月底前完成;春季抚育时间2019-2021年每年6月30日前完成,秋季抚育时间2019-2021年每年9月30日前完成。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及技术服务、培训和树苗包种包活及1年养护费、造林施工及三年的抚育施工(2019年、2020年、2021年)等的一切相关费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造林施工及抚育施工质量合格率要求达95%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委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类助理工程师或林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1 12 09 00分,提交地点为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办事处 地址:永安市抚沟街65-2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查询登记表(表格格式详资格文件)金和购文件验登记,并提交投金和购文件证 。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2 26 8 30 00 秒至2019 1 3  17 00 00 秒到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办事处 地址:永安市抚沟街65-2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①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以②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或③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万元整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01 月 12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三明和仁支行

账户名称: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 1404 4026 1900 0022 964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邮编:366000;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8-3657352;

招标代理机构: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抚沟街65-2;

邮编:366000;

联系人:小邓,电话:0598-36539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地址: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联系电话: 0598-36327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办事处

地址:永安市抚沟街65-2四楼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2018年12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