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440100f6jhah3ombp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编号
B440100F6JHAH3OMBP
标段/包名称
可行性研究标
标段/包编号
B440100F6JHAH3OMBP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4-03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4-10
公告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pdf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pdf
附件3: 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docx
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发改委2024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粤发改重点〔2024〕30号)。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作为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业主,拟开展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下称“本项目”),研究费用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于1997年建成通车后,交通量增长迅速,车辆通行需求巨大。为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提升珠江口两岸互联互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拟启动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的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拟推荐线路起于广深高速太平互通,终于广澳高速坦尾立交,路线全长约21.5km,拟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
项目主要控制点:太平互通、威远互通、南沙互通、虎门大桥、太平水道、白花山隧道、狮子洋水道。
本项目的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跨江通道的标志性工程;大湾区互联互通的重要纽带;珠江东西两岸纵向走廊的转换通道;都市组团间交通联系的快速通道。
3.招标内容与合同段划分
3.1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指引(试行)》(粤交规〔2023〕580号)等相关规定,完成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包括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深化方案研究等工作,路线总体方案、主要桥隧结构物方案、互通立交方案达到初测外业验收工作深度要求;提出项目的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方案、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对路线涉及到生态敏感点(“五区两园”)进行排查;进行专题技术深化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工作等。
3.2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
4.工作周期的安排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并提交工可成果报告(含图表)及测量成果,项目申请报告在工可报告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同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开展各项工作。
工可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后20天内修改完成并出版正式报告。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信誉良好的法人企业,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或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并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需同时具备5.1款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方需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并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近10年内,投标人须满足完成过以下全部业绩:
6.1至少完成过一条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6.2至少完成过一座主跨600米以上(含600米)跨江或跨海桥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6.3 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大于20公里(含20公里)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或1座主跨600米以上(含600米)跨江或跨海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
“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是指在现有高速公路基础上增加主车道数的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不包括原路不是高速公路改为高速公路、通过变化断面组成和新增港湾式停车带等附属设施以增加行车道的工程、同一高速公路通道内建设复线的“扩容”工程等情形。
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或审查(批)或批复或项目核准的批复及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的信息为准。
若本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投标牵头单位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
“近10年”指2014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次采用无接触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4月10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投标登记:
将下列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以下顺序要求合成一个PDF文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257243445@qq.com):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在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
(3)《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注:投标人完成上述操作后需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将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信息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
7.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在完成报名手续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登记的电子邮箱。
7.3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至 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10.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虎门大桥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梁先生、钟小姐
电    话:0769-85509333-8304、8302
电子邮件:257243445@qq.com
              
日期:2024年4月1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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