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岛项目部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码头部分)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岛项目部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码头部分)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兴岛项目部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码头部分)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 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租赁3艘150t方驳吊机、1艘1000t甲板驳船、1艘2000t甲板驳船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1个1万吨级液化烃泊位(207#)、1个1万吨级液体化学品及油品泊位(206#)和配套工程,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共计约 158万吨/年,码头设计吞吐量约139.9万吨/年。内容为码头部分,不含陆域配套部分。

使用地点:大连市

2.2招标内容:租赁3艘150t方驳吊机、1艘1000t甲板驳船、1艘2000t甲板驳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租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2时00分至 202517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15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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