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询比(文件)采购评审公示
金额
198.0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kt-2024-0401-01
预算金额198.04万元
招标公司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16639288857
中标公司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98.04万元
中标联系人许艳娜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HBKT-2024-0401-01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进行询比(文件)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文件)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5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二、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80401.26元;
项目经理:许艳娜(豫 241192047253)
技术负责人:杨拥军(C20200953059900001383);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嘉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38597.09元;
项目经理:张国臣(豫 241202154865)
技术负责人:王衫衫(C2022095706210270012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022124.90元;
项目经理:王万荣(豫 241212289357)
技术负责人:崔均超(C08906180900065);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三、废标情况
无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392-3265553
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6639288857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92-3997776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进行询比(文件)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文件)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5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二、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80401.26元;
项目经理:许艳娜(豫 241192047253)
技术负责人:杨拥军(C20200953059900001383);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嘉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38597.09元;
项目经理:张国臣(豫 241202154865)
技术负责人:王衫衫(C2022095706210270012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022124.90元;
项目经理:王万荣(豫 241212289357)
技术负责人:崔均超(C08906180900065);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当地水务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三、废标情况
无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392-3265553
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6639288857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92-3997776
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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