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QS-FW-2022-15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70556-1467
三、项目名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核查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吴家山新城十二路湖北现代五金机电城综合楼五楼515室
中标(成交)金额:124(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核查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需要溯源整治验收的排污口共278处,需要对排污口按水体、片区开展全面现状调查工作,关注排污口是否存在,是否晴天排水及是否排污,达到验收标准后,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准备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相关材料,当排污口满足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治验收标准时,协助准备验收材料并填写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报告。 服务要求:对区水务局计划验收的278个排污口进行验收工作,对问题排口进行溯源,并协助水务局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相关的迎检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结止。 服务标准:对区水务局计划验收的278个排污口进行验收工作,其中2022年计划验收130个、2023年计划验收133个、2024年计划验收15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付国炳,陈丽娟,李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7-27
2、评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楼政府采购开评标室(地铁三号线体育中心站)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规定。
2、收费金额:1.69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27-8475151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
联系方式:027-84399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剑波、梁晓玉
电话:027-85601367
相关下载- 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1 | 采购人 |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7-85601367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7-85601367 |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7-85601367 | ||||||||
3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
4 | 项目名称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核查项目 | ||||||
5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 | 项目内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核查项目 |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8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9 | 采购范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10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 | ||||||||
竞标人不得 | ||||||||
12 | ||||||||
12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
联系人:胡剑波 |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不组织,竞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竞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不组织,竞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不允许分包人资质要求: | ||||||||||||||||||||||||||
15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分包人资质要求: | ||||||||||||||||||||||||
√不允许分包人资质要求: | ||||||||||||||||||||||||||
□接受√不接受 | ||||||||||||||||||||||||||
16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受√不接受 | ||||||||||||||||||||||||
□接受√不接受 |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
17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 竞标截止时间 |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 ||||||||||||||||||||||||||
网上截图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 ||||||||||||||||||||||||||
网上截图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 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 |||||||||||||||||||||||||
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
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址 |
(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
小计(元): | ||
合计: | 合计: |
竞标人名称 | 竞标人名称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住所 |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税务登记机关 | 税务登记机关 | ||||
备注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说明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序号 | 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竞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竞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竞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4.竞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5.竞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6.竞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7.其他竞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成立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竞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三条执行)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三条执行)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竞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2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只提供竞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即可;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竞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竞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3条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只提供竞标人无 |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竞标人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3条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只提供竞标人无 | 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即可;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竞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竞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竞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竞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竞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竞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竞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1.竞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查询内容: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2.“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查询内容: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
查询内容:1.“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 |
符合性审查要求 | 审查情况 | 备注 |
竞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胶装装订、加盖公司红章 | ||
竞标文件中的内容未出现重大偏离的、无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货物、服务需求的、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 |
明文件,无有重大授权瑕疵 | ||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竞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服务期、付款方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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