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176.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76.4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前端感知系统、基础支撑平台、视频共享管理平台、新城派出所机房建设、交警指挥中心机房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清单)
招标条件:
已具备,见附件
招标内容、范围:
前端感知系统、基础支撑平台、视频共享管理平台、新城派出所机房建设、交警指挥中心机房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清单)
招标规模:
治安监控总点位346个(其中公安点位212个,交警点位64个,城管点位70个),城管部门重点区域治安监控点位112个
标段(包)划分:

标段(包)名称:
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120280001326001001;A3302120280001326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1764699.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者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壹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在招标项目所在区域具有基础网络资源(即基础电信业务运行商或有线电视业务运行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在招标项目所在区域具有基础网络资源的承诺书,若中标后发现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壹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负责委派项目经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02-28至2023-03-09,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09,递交方式:(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浙江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8225165
信息来源: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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