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176.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76.4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 前端感知系统、基础支撑平台、视频共享管理平台、新城派出所机房建设、交警指挥中心机房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清单) | ||
招标条件: | 已具备,见附件 | ||
招标内容、范围: | 前端感知系统、基础支撑平台、视频共享管理平台、新城派出所机房建设、交警指挥中心机房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清单) | ||
招标规模: | 治安监控总点位346个(其中公安点位212个,交警点位64个,城管点位70个),城管部门重点区域治安监控点位112个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120280001326001001;A3302120280001326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1764699.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者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壹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在招标项目所在区域具有基础网络资源(即基础电信业务运行商或有线电视业务运行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在招标项目所在区域具有基础网络资源的承诺书,若中标后发现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壹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负责委派项目经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02-28至2023-03-09,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09,递交方式:(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浙江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 电话: | 0574-88225165 |
信息来源: |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03-09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