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58711
(三)预算金额:79,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俊鑫 34381695
采购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2023年04月07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58711
(三)预算金额:79,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 技术支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甲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参与甲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及其数据库动态更新,协助甲方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管理,协助甲方开展地灾应急演练和防治宣传培训,为甲 方提供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咨询等工作,具体详细描述如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按照甲方统一部署,对全区在册地质隐患点进行动态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落实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并于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巡查报告。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对区内突发的地质灾害,接到甲方通知后即刻赶往现场,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调查后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调查报告。 (三)政府投资的地灾治理工程维护管养工作情况的抽查核实。根据甲方的安排对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地灾治理工程的维护管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及评价,在抽查核实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报告。 (四)地灾防治培训及宣传。对甲方安排的地灾防治培训及宣传,乙方要按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宣传培训。 (五)其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指导。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技术支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甲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参与甲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及其数据库动态更新,协助甲方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管理,协助甲方开展地灾应急演练和防治宣传培训,为甲 方提供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咨询等工作,具体详细描述如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按照甲方统一部署,对全区在册地质隐患点进行动态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落实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并于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巡查报告。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对区内突发的地质灾害,接到甲方通知后即刻赶往现场,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调查后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调查报告。 (三)政府投资的地灾治理工程维护管养工作情况的抽查核实。根据甲方的安排对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地灾治理工程的维护管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及评价,在抽查核实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报告。 (四)地灾防治培训及宣传。对甲方安排的地灾防治培训及宣传,乙方要按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宣传培训。 (五)其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指导。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俊鑫 34381695
采购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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