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qgc-2023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瑛130096124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XJQGC-202301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水磨沟区榆树沟片区内不满足防洪安全要求的防洪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至(3)其中之一即可:
1: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
2:水利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
证明材料需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1
项(业绩证明材料需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6 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
效);
3.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步推动
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值息一体化平台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isy.xii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
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25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4.2需携带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相
关证书及身份证、(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
楼3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
楼307室
七、其他
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乌鲁木
齐水磨沟区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o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榆树沟防洪渠修复项目(设计);
2.2 招标编号:XJQGC-20230101;
2.3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榆树沟片区;
2.4 建设内容:水磨沟区榆树沟片区内不满足防洪安全要求的防洪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1)对紫金花苑东侧围墙外冲沟进行防洪治理,新建格宾石笼截流墙,总长约1.2km;(2)书
苑路排洪渠起点新建导流堤约0.15km;对现状书苑路排洪渠阻水、束水处进行改建;对书苑
路排洪渠下游进行改造,将书苑路排洪渠与榆树沟排洪渠连通,长度约0.35km;(3)对榆树
沟防洪渠2处防洪明渠进行暗渠改造,长度约0.1km。
2.5 资金来源及金额:区级财政资金,约25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至(3)其中之一即可:
1: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
2:水利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
证明材料需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1
项(业绩证明材料需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6 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
效);
3.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步推动
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值息一体化平台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isy.xii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
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3年5月20日10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18时00分(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领取招标文件。
4.2需携带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身份证、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
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日11:00,地点
为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
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局
联系人:余工
电话:0991-4684989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瑛
电话:13009612447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发布人: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局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991-46849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
楼307室
联系人: 李瑛
电 话: 13009612447
电子邮件: 2009549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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