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YXGQZC2022-044[国];
4、项目名称数量: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数量1项;
5、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预算:固定式运营单价最高限价75元/吨(按达标出水量),年处理量约60000吨;移动式运营单价最高限价100元/吨(按达标出水量),年处理量约60000吨。预算总额为2100万元/2年。(以上含招标人不超30000元/年*2年抽检费,实际费用根据实际抽检次数核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⑤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⑥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⑦投标人需具有主体工艺采用“水质均衡+外置式MBR+NF/RO”、处理水量不小于200m³/d、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或以上排放要求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水质检测报告、验收证明,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原件)
⑧投标人需具有主体工艺采用DTRO、达标出水量不小于200m³/d、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或以上排放要求的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并提供相关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水质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原件)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三、获取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1、招标文件在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布,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四、招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三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凡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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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科技孵化园内 邮政编码: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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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陈女士,0510-68660881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10日
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