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mzb-2024-37-sg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昌吉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宇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18083955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MZB-2024-37-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安装给排水管道及阀门、安装电采暖;室外工程有拆除 及恢复原有路面、安装给水管、安装排水管、新建给水井、新建排水井、新建绿化井,安装 过路顶管,安装室外消火栓、恢复绿化草坪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 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6、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 人员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4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 座 13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 座 1305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经昌市发改字〔2024〕12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昌吉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便民警务站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编号:YMZB-2024-37-SG
3、建设地址:昌吉市头屯河庭州生态绿谷城市庆典公园内
4、项目规模: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安装给排水管道及阀门、安装电采暖;室外工程有 拆除及恢复原有路面、安装给水管、安装排水管、新建给水井、新建排水井、新建绿化井,安装过路顶管,安装室外消火栓、恢复绿化草坪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总投资额:70 万元
6、工期要求:2024 年 7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3 日。总工期 30 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 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 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6、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 人员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 座 1306 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 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宇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昌 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 座 1305 室)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 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14000 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11:00 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 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
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宇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宇迈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园区支行;行号:402885000602;开户账号: 806260012010102096085)。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 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 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6883575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宇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 座 1306 室
联系人: 龚女士
联系电话:1808395517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公安局
地 址:昌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56883575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宇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 座 1306 室 联 系 人: 龚玉
电 话: 18083955173
电子邮件: 4993411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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