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8-17
- 截止时间:2017-8-23
- 项目编号:dyly201708926455227
- 项目金额:
- 招标单位: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项目介绍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8926455227
三.采购项目名称:微量水分仪(进口)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微量水分仪(进口)1套
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832.3-2011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3部分:光腔衰荡光谱法”1范围中提到: 适用于含量的体积分数为0.2×10-9~20×10-6 (0.2 ppbv~20ppmv)的气体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硅烷等遇光照易分解及含有对水的吸收光谱有干扰的组分的气体中水分的测定。“”
二、对R116中水分测量范围:0~15ppm、检测限4ppb、灵敏度3ppb;
C3F8中水分测量范围:0~20ppm,检测限4ppb、灵敏度3ppb;
C4F6中水分测量范围:0~25ppm,检测限200ppb、灵敏度150ppb;
C4F8中水分测量范围:0~20ppm,检测限4ppb、灵敏度3ppb。
相应仪器型号为:HALO-3-H2O
三、输入电压:220V 、50/60HZ;
四、样品进气压力:30~150psig;
五、气路连接系统一套;
六、仪器包装、运输、免费安装培训。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经论证专家审查、论证后一致认为:为了满足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微量水分仪(进口)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苏州工业园区宇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具有单一性。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宇砷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666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李成平
教授
浙江树人大学
顾超华
副教授
浙江大学
王永江
教授
浙江科技学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8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1-81182306
质疑联系人:王庆庆
联系方式:0571-87666119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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