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宁宁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量体定做工装65套,标准为每人衬衫6件(2件长袖,4件短袖),西装1套(上衣1件,裤子1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量体定做工装65套,标准为每人衬衫6件(2件长袖,4件短袖),西装1套(上衣1件,裤子1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并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项目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均要求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公章)等材料。
    3、必需具备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须有自有的固定服装生产基地;提供最近3年内在中国境内实施完成项目案例不少于3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首页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尾页双方盖章页。
    5、必须原厂直投,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企查查、信用中国、天眼查” 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截图,要求清晰盖章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9、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ygcgfw.com )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提供截图。
    10、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某项资料确不能提供,请书面说明原因并盖章。
    11、报名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做材料目录,所有提供资料均盖上公司印鉴,并严格按目录做电子版,发送项目报名邮件时按照以下格式:
    1)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 linn@shigfc.com.cn邮件标题为: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报名材料。
    2)邮件内容编辑为:报名项目名称、投标方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要求报名材料为PDF文档。
    4)报名邮件首页明确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投标方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3、以上所提供资料要真实提报,如有造假后果自负。
    未按以上要求格式提交资料的,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3-04 1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201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线下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2 09:30:00
    3、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218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3-12 09:30: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218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218室
    联系人:李宁宁
    联系电话:13665363097
    九、其他说明
    1、在招标受理有效期内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联系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联系地址)。也可将相关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招标联系邮箱linn@shigfc.com.cn,时间以资料收到的时间或邮箱标注的时间为准。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根据提交的相关资料,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由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4、报名截止后,我公司有权对投标方资质进行择优筛选,而不对未通过筛选的投标方进行任何解释。
    5、各投标人在交取招标文件及费用,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所交招标文件一概不予退还。
    6、招标公告、澄清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ygcgfw.com )发布。
    7、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由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有信息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根据公司管理办法收取相应保证金,但无论中标与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需在招标结果公布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或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 3 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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