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新建新校区(江苏省滨海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程一期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新建新校区(江苏省滨海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程一期检测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2)4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新建新校区(江苏省滨海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程一期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港城大道以东,世纪大道北侧
2、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女生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食堂、地下车库(含人防)、门卫、配电房、绿化等,建筑面积约4.53万㎡,工程总投资约2.8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检测内容主要为: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新建新校区(江苏省滨海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程,位于港城大道以东,世纪大道以北,其中一期工程占地99.95亩,建筑面积约4.53万㎡。检测主要内容:建筑物土建工程(含基坑监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消防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及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检测。
4、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弯沉检测、桩基工程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锚栓试验等)等相关工程类检测;③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氡、甲醛、苯、氨、TVOC等)、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市政工程、建筑水电、门窗、装饰装修材料、幕墙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幕墙工程检测等;④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⑤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含人防、消防、防雷及基坑监测、周边房屋安全检测、智能化检测,隔声检测(含空气隔声、撞击声检测等)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注:①如投标人无检测资格但本项目需检测的项目须得到监理、发包人的许可,再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②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注:5.1)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的,罚款3000元/次。
5.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5.5)工期要求:暂定28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及交竣工验收同步】
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建设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中标人向建设方提交全部检测报告止。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超过中标价5%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代为实施的综合单价按中标人综合单价的1.5倍结算,数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9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其他要求: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及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
所有主体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30%;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无息)
注:(1)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基坑监测方案评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结算方式:检测费用结算价=最终核准的建筑面积×【本项目检测中标价/4.53万㎡】。(总建筑面积指为项目实施的建筑物面积,未实施不计算)
甲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以图审后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提供建筑面积计算成果。与《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不一致的,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的规定为准。
付款依据:在付款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经审批通过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请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 选择盐城地区-【监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绘绘 电话:13961963699 联系人:臧久涵 电话: 18052978738
戴加亮 电话:15950215537 电 子 邮 件:1416014245@qq.com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