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三次)
金额
2108.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08.29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0591-877300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91-836188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三次)(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08.2929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 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福州城投新基建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出租方具备 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租赁厂房要求:1)地面单层厂房面积不低于 3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高度不低8米,租赁期限不低于8年等信息。2)出租厂房位置位于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不含日溪乡、寿山乡、宦溪镇)、仓山、马尾)。3)方圆1公里范围内,未有学校、景区、水源地,不存在“邻避效应”。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06日 16时59分 获取方式:出租方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五份)提交 至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 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7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 代理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7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 代理部
七、其他
详见下文,并以下文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8层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591-877300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 联 系 人: 王工、阳工
电 话: 0591-8361881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三次)
受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基建集团)委托,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作 为代理单位发布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三次),欢迎优质出租方积极 参与报名和递交材料。
一、基本情况
1、背景:根据相关精神和新基建集团发展战略要求,新基建集团作为市属国企介入福 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服务版块。
2、目的:为建设福州城市生活垃圾智能分拣中心,加快推进源头两网融合工作,进行 高低值生活垃圾智能分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以及建设成本考虑,准备通过租赁厂房 的方式,建设该项目。
二、基本要求
2.1出租方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拟租赁厂房要求:
1)地面单层厂房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高度不低8米,租赁期限 不低于8年等信息。
2)出租厂房位置位于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不含日溪乡、寿山乡、宦溪镇)、仓山、马尾)。
3)方圆1公里范围内,未有学校、景区、水源地,不存在“邻避效应”。
说明:出租方需提供出租厂房的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厂房面积、高度和拟出租期限 等。厂房产权可以为出租方自有或租赁权,若为出租方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若为享有厂房租赁权,则须提供清晰的租赁权链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出租方单 位公章。
三、出租方征集流程
本次出租方征集分为出租方报名、初步审查、确定需求和评判标准、出租方缴纳保证金、出 租方提交出租方案及组织遴选出租方六个步骤。
(一)出租方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下午17时前,出租方将报名材料(签字盖
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五份)提交至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 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若在报名时间没有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 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报名时间向后顺延5个工作日,直至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 要求的出租方。
2、 报 名 联 系 人 : 福 州 城 投 新 基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林 工 ( 0591-87730017);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王工、阳工(0591-83618812)。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出租厂房的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厂房面积、高度和拟出租期限等。
③出租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
(二)初步审查
出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后,新基建集团将组织对出租方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采用合 格制,审查标准按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进行,出租方收到审查合格通知书,即为通过初步审 查。
(三)确定需求和评判标准
新基建集团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分析后确定具体需求和评判标准 等内容,向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发出《邀请函》,出租方根据《邀请函》缴纳保证金和提 交出租方案。
(四)出租方缴纳保证金
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新基建集团指定的账户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 保证金的视为撤消报名。落选出租方的保证金在新基建集团确定合作出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出租方提交出租方案
出租方根据《邀请函》提交出租方案。
(六)组织遴选出租方
当且仅有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征集人将组织专家与出租方进 行单一来源谈判。
当征集到
2家及以上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时,征集人将组织专家按评判标准采用综合评 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优者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征集人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参考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四、特别说明
公开征集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 权归新基建集团所有。
本次征集公告所作说明,仅为出租方参与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出租方判断、权衡价值 的最终依据,出租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出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信息及后期的澄清修改(若有)等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 p://www.cebpubservice.com)、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s://fuzhouctyc.com/)、四海易 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sihaiyilian.com/)上发布,请出租方及时关注。
敬请广大出租方考虑出租风险。
特此公告。
征集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8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87730017
代理单位: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工、阳工
联系电话、邮箱:0591-83618812、fzxqsy@126.com
监督部门: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730017
发布日期:2024年8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