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景山区鲁谷1614-631地块(银河商务区L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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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541.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新健588185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建辉133011601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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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鲁谷1614-631地块(银河商务区L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石景山区鲁谷1614-631地块(银河商务区L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景山区鲁谷1614-631地块(银河商务区L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8]28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汇人寿置地(北京)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石景山区鲁谷路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石景山区鲁谷1614-631地块(银河商务区L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石景山区鲁谷1614-631地块(银河商务区L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泛光照明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41.75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石景山区鲁谷银河商务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74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深化设计、施工封样和采购、安装调试、成品保护与维修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由泛光照明承包单位完成:1)负责对包括且不限于从本工程低压配电(箱)柜预留开关下口处至本专业照明控制箱的桥架(或部分桥架)、电缆、配管、电缆端接、泛光照明灯具、灯光控制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维修等所有必要的全部工作(含LOGO标识固定措施埋件预留线路部分);2)负责在施工图纸基础上的设计深化工作;3)LOGO施工范围:负责LOGO标识固定措施埋件及预留线路到位。屋顶LOGO标识制作安装不在本合同内,其余均施工到位;因后续安装时间暂无法确定,如有安装需求则要求泛光照明承包单位现场配合;4)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触摸屏为泛光照明承包单位采购,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触摸屏预留协议接口与楼宇控制系统(BA)对接;5)泛光照明承包单位在配电箱生产前提供尺寸,方便预留空间;6)负责室外电气管线敷设所需的包括室内外部分地面剔槽及外墙打洞、封堵等工作;7)负责配合幕墙安装单位完成技术上必须进行预留预埋的幕墙构造内的泛光照明系统所需管线、幕墙预安装灯具等。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含)及以上公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 系 人: 郭新健

联 系 人: 何建辉

电 话: 58818505

电 话: 13301160105

传 真: 88432116

传 真: /

电子邮件: sjslgyhzcb@126.com

电子邮件: 24146327@qq.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10 月 18 日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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