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汕头康复训练轻钢结构大棚和某单位潮州诊疗中心建设(A包)重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3.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djcg-g1014
预算金额93.7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工0754-827701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汕头康复训练轻钢结构大棚和某单位潮州诊疗中心建设(A包)重新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DJCG-G1014
项目名称:某单位汕头康复训练轻钢结构大棚和某单位潮州诊疗中心建设(A包)重新采购
预算金额:93.7937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工程名称
工程要求
工程地点
工期
A包
某单位汕头康复训练轻钢结构大棚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符合验收标准。
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工程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第(六)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注:潜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其申请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预审:对所有投标人的申请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审核各申请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均不进入推荐邀请程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的,本次资格预审失败。
(三)对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经招标人确认后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点30分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937,937.6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6,098.43元)。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每年至少提供一份公司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小组于申请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应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投资背景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
(1)须具备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及提供社保证明(2024年6月-8月)为准。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须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须提供承诺函。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        
联系方式:章工 18575133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809号房            
联系方式:袁工 0754-8277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  0754-827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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