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电信政企存量星级集团包保合作商招募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丹东政企存量集团包保合作商招募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企改革,构建全地区政企基础业务保有发展攻防体系,细化、优化责任田,增加承包模式,保障承包利益,充分激发和调动政企业务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根据《关于印发丹东公司政企包保佣金方案的通知(试行)》(中电信丹东业〔2024〕35号),特制定本方案,面向全地区招募政企存量星级集团包保商,具体如下:
一、包保目标群体
政企移动拍照一到五星集团客户、全部存量双线用户(一站式专线除外)。
二、包保商招募条件
1、资质要求:包保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等相关资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行业经验:与中国电信的存量客户存在长期、稳定的良好客情关系;鉴于包保佣金支付前提是有提值,故优先选择客情关系好、熟悉移动网套餐资费、具备客户营销维系能力的代理商作为包保商。
3、团队实力:基本维系专员人数至少2人,具备执行有效营销活动的能力,可提升客户活跃度;同时可以分析数据和管理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化的方案。
4、信誉良好:包保商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及不良经营行为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本次招募活动相关的;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法律法规、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5、合作意愿:对中国电信保持高度的忠诚度,仅针对中国电信进行包保维系服务,不参与其他通信运营商的同类竞争业务。
三、包保商工作职责及待遇
包保商配合客户经理共同维系政企集团客户,客户经理负责集团客户关键人的客情维系,包保商负责集团客户下个人用户的日常维系。
1、承接维系派单和主动发现客户存在的问题,优先做存量提值,升融等工作,主动走出去,到企业中进行服务,上门营销。
2、针对维系活动提供对应的活动所需促销礼品、宣传物料。
3、包保商在合作期内可获得存量提值的佣金,佣金收益与存量运营效果挂钩,包保商佣金予付分为保底佣金、提值佣金两部分组成(详见中电信丹东业〔2024〕35号文件);
维系提值过程中由包保商发展和提值用户的的发展佣金以及礼包批零差全部归属包保商。
四、包保商招募流程
为了建立高效、专业的包保合作机制,本次招募采取邀请谈判方式,选拔出能够有效组织营销活动、维系存量客户、促进存量用户保有和发展、提升保有率及提高客户价值的合作商;
1、报名与初步筛选
(1)、丹东分公司政企部制定《丹东政企存量集团包保合作商招募方案》并下发区县分公司(2025年1月10日下午14:30);
(2)、丹东分公司采购中心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发布采购需求,启动招募流程(2025年1月13日上午10:00);
(3)、区县分公司需面向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合作商进行宣贯,并组织、接收意向方的报名材料,包括公司简介、资质证明、包保运营团队人数承诺书、运营管理承诺书、廉洁承诺书等;
(4)、报名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2025年1月16 日16点30分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57号505室递交应答文件。
(5)、政企部根据本方案第二条包保商招募条件设定的筛选标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名单。
2、邀请谈判与签约
本次招募采用邀请谈判,谈判小组打分的方式最终选择合作商;
(1)、谈判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17日14点00分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57号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并谈判(如有时间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2)、谈判小组组成:政企部、市场部、财务部、采购部及所在区县主要领导;
(3)、谈判打分表
综合评审表
类别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技术评审
1
基础要求
专业能力:客情关系好、熟悉移动网套餐资费、具备客户营销维系能力。
10
终端运营能力:属于天翼购直购平台客商,具备终端订购的能力;按照公司礼包包装终端的要求,达到对应手机终端、泛智能终端展陈、库存最低标准要求,提供终端销售承诺书得15分;对于分公司开展的入企GO或是上门GO活动提供演示终端支持,具备一线品牌厂商合作的,每具备1个加2分,满分20分。
20
合作要求承诺:承诺承包区域的政企星级集团维系、保有,在经营期间,承诺配合客户经理做好集团客户关键人的客情维系,具体负责集团客户下个人用户的日常维系;完全按照《包保商承包运营管理规范》执行,并接受包保商月度考评标准考评。提供承诺书。
10
2
团队人员配置评价
包保团队人数不低于2人;需提供承诺书,政企部将到现场进行人员点检,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包保资格。承诺最低标准得5分,每增加1名加2分,满分10分。
10
3
执行方案评价
包保商具备数据分析和客户管理能力,对所承包集团具备设计并执行有效的上门购活动方案。(有详细上门购方案,方案合理有效,按照合理有效性得 0-10 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价格评审
4
指标评价
户均提值指标为R0指标,R0指标基础上户均提值0-3元为R1指标,户均提值3-5元为R2指标,户均提值5-10元为R3指标;认购基础指标得25分,每高一档认购加5分。
40
加分项
5
贡献评价
23年与运营商合作过程中有突出贡献、优秀销售业绩/案例的给予加分,每提供1个案例加2分,上限6分,案例说明由考评小组共同决定是否符合加分标准。
6
项目运作评价
具有项目运作经验或系统集成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方案合理有操作性,按照合理有效性得 0-10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对于最终确定的各区域星级集团包保商,由政企部统一在全公司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承包协议并报省政企备案。
3、包保商退出机制
为确保包保商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如出现拜访频次不达标、上门购不达标、客户流失与收入下降、重大客情丢失等情形并经警告、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启动包保商退出机制(具体详见《包保商运营管理规范》第五条)。
五、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募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2、谈判、打分过程中,应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合作条款的理解一致,避免后续纠纷。
3、包保合作实施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4、包保合作评估与考评阶段,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合作效果,为未来的合作提供参考。
 
 
 
 
附件1:
包保运营团队人数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我公司负责2024年丹东电信XX区域的政企星级集团维系、保有,承诺配置维系专员数量不少于2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附件2:
 
包保运营管理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我公司负责2024年丹东电信XX区域的政企星级集团维系、保有,在经营期间,承诺配合客户经理做好集团客户关键人的客情维系,具体负责集团客户下个人用户的日常维系;完全按照《包保商承包运营管理规范》执行,并接受包保商月度考评标准考评。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附件3:
网络及用户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根据贵我双方之间《业务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之约定,我公司作为贵公司[全]业务(以下简称“代理业务”)的[代理],就用户信息安全及保护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承诺依法经营,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我公司进一步承诺不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我公司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三、我公司承诺,依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我公司进一步承诺:
1、未经用户同意,我公司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2、我公司仅能为开展代理业务之目的、按照“最少够用”的原则收集用户信息,不得收集与代理业务无关的用户信息。
3、我公司仅能为开展代理业务之目的使用用户信息,不得超出前述范围使用用户信息。
4、我公司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等方式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或者超出、改变用户同意的范围和方式等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5、我公司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的行为。
四、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收集的用户信息,我公司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五、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贵公司及时提交所收集的用户信息和资料。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我公司立即销毁所有用户信息和资料(包括原件和备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收集的任何用户信息和资料。
六、我公司承诺,对于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七、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网络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用户信息安全审查员,建立用户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对用户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
八、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我公司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九、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条款,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我公司将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用户、中国电信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用工承诺书
 
一、我公司保证依据《[丹东电信] 业务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提供代理服务,对于我公司委派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我公司保证该等人员具有[ / ]等证件,我公司依法与工作人员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我公司依协议为中国电信提供代理服务所委派的全部工作人员不因合同的履行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而与中国电信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声称我公司工作人员与中国电信存在劳动关系,我公司负责解决,并赔偿中国电信就此承担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赔偿金额等。
二、我公司保证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
三、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导致他人财物损坏等事故,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我公司依法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等,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及纠纷,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中国电信损失的,我公司承诺进行赔偿。
五、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和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纠正处理,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签署后,与协议同时生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5:
廉洁承诺书
 
                 (招募方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中国电信XX区域包保商招募 ,为保证招募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谈判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附件6:
“断卡”行动中代理商承诺书要点
一、承诺认真学习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知晓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承诺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入网,使用读卡器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活体验证,人证一致,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实体渠道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范(1.0版)>的通知》(中国电信渠道〔2019〕17号)要求。
二、承诺严格遵守中国电信工号实名相关要求,在渠道视图中开通工号时,准确提供工号归属人的身份证信息、手机,现场采集头像;有业务办理权限的工号登录业务受理系统时刷本人身份证,不将工号交予他人使用。
三、承诺按照《关于更新实名制水牌内容的通知》(中国电信渠道业〔2018〕50号)要求设置水牌,受理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提醒用户,不能私自转让号卡;按照《关于举一反三严防代理商违规欺诈行为的通知》(中国电信渠道业〔2020〕28号)要求,对于60岁以上用户新办号卡要由用户手写签字确认领卡。
四、承诺如果发展的移动号卡涉案且号卡入网环节存在实名制违规行为的,自愿按照与电信签订的协议接受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列入企业拒绝合作名单、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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