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210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钜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军028-8558860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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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锦江区社会救助关爱援助中心运行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210

二、项目名称:锦江区社会救助关爱援助中心运行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18 号1 栋1 单元 19 层31 号 2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二):

服务类(成都市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社会服务 街道级社会关爱救助运营服务 锦江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总目标 在项目执行周期里,通过专业社工服务,整合辖区内外资源,优化布局,为辖区内的困难人群提供精准帮扶;面向锦江区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特殊人群开展特色服务,搭建困难群众的社区互助网络。 2.具体目标 (1)深入推进街道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建设。在区民政局和11个街道支持下,街道级关爱援助中心根据区级中心建立的三级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建设,按照片区化管理,由“点”到“面”开展服务下层至街道,充分发挥连接社会力量和困难群众的纽带作用,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各街道的特殊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同时充分掌握辖区困难群众的信息,开展特殊困难群众的探访,进行社会工作专业评估,形成专业的需求评估报告。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为辖区内的困难家庭建档,建档率100%; (2)建设特殊困难群众数据库并提供相应专业服务。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家庭建立个案管理档案,收集、登记区域内特殊困难群众需求信息,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库,动态掌握困境人群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全年为60户困难群众建立基础档案,其中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不低于15个;依托辖区街道、社区心理工作室为辖区特殊困难人群展开专业帮扶服务;梳理典型个案,产出2篇典型服务案例; (3)保质保量做好社工专业服务。每月开展包括入户探访、资源链接、心理辅导等形式在内日常的个案跟进服务,全年实地走访和跟进数量达到150人次。掌握锦江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信息,当好政策的传达者,及时将政策信息带给困难群众;定期开展个案研讨会,集多方力量共同解决疑难复杂个案; (4)开展关爱援助社会资源筹措及慈善帮扶活动。在区级中心的统一安排下,街道级关爱援助中心全年结合残疾人、儿童、老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开展3次慈善公益活动,根据特殊困难人群的需求,结合义集、一个观众的剧场、定制式帮扶等特色活动形式,发动线上、线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有质量的关爱援助活动5次。结合各街道困难群体具体需求,积极引入爱心商家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开展资金、物资、专业服务的募集,募集各类社会资源折合价值不少于20万元。一是依托公募基金会资源—义仓基金,二是结合义仓小站,聚焦困境人群,建立“仓储式”救助模式,提供“物质+服务”的双保险帮扶服务,同时通过义仓管理软件小程序实现透明化管理。并及时准确对外公布帮扶信息,做好供需对接,为社会力量有的放矢捐赠、量体裁衣式援助提供专业支撑,为辖区困难家庭提供物资帮扶及关怀慰 问。 (5)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月定期与街道、村社沟通,达到困难群众帮扶信息畅通,健全联席会议机制,以会代训,全年开展2次社会关爱援助讲座培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与社会关爱援助工作的联动实效; (6)建立关爱援助信息公示、宣传推广机制。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线下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全年在区级及以上的新媒体、传统媒体平台上报道不少于4次;根据市、区关爱援助中心的统一要求,制作街道援助中心信息公示栏,定期公布关爱援助资金及物资流向。每月向区民政局、区中心上报服务月报; (7)培育发展志愿服务专业能力。及时更新志愿者信息数据库,在街道层面开展志愿者培训2场,引导其协助开展关爱援助活动、外展宣传活动等志愿服务不低于4次。 (8)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开展低保复核(包括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9)开展关爱随行心理健康服务、居家环境改善服务、家庭式陪伴等救助服务类工作。 3.人员配备 在项目执行周期里,至少配备4名专职社工,项目专职工作人员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名专职社工派驻至民政,协助民政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项目成员统一按照区中心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社会关爱援助体系相关工作。 4.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验收交付标准:结项评估等次合格及以上。 2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精兵(采购人代表)林达琼李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0423210200002417[2023]00040。

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年。(本项目为一采三年项目)

3.监督管理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513373,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4.采购项目品目编码: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地址: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17楼

联系方式:028-86656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钜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环球数码大厦1栋1单元

联系方式:028-85588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

电话:028-85588607

四川钜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
锦江区社会救助关爱援助中心运行服务(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磋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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