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监督处理(2023年第40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yjk[gk]20220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0]FYJK[GK]2022041
二、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安保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福州大学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当事人2: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
 
当事人3:福州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下市6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举报,反映在福州大学委托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组织的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安保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YJK[GK]2022041,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中,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存在违规屏蔽不需要回避的评审专家的行为。据此,本机关依法对本次采购项目启动监督检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接受福州大学的委托,于2023年3月8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标前更正公告,于2023年3月29日组织开评标,并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福州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截至本处理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开始履行。
经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后台记录显示,本次采购项目专家抽取环节共屏蔽了19名相关人员。
另查本次采购项目抽取评审专家的录音录像,发现福州大学委派的监督人员未全程在电脑前监督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抽取评审专家。
本机关认为,根据福州大学和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的回函,结合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后台记录,可以确认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在抽取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时存在屏蔽19名相关人员的行为。根据现有调查结果,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6〕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其中6名参与项目前期标书评审的专家进行屏蔽,并无不当;但该公司在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情况下仅依经办人自行判断认为可能不利于项目顺利进行便对另外13名包含评审专家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屏蔽,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情形。
鉴于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为,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确认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法。鉴于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采购人福州大学限期改正前述问题。
对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公司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为另行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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