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072601132
预算金额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莎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2021072601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佳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体检中心彩超机租赁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0726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体检中心彩超机租赁 医疗设备租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352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全新原装飞利浦CV850高端彩超352000元/两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15 —— 2023-09-1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专车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由甲方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根据考核标准按月考核、按半年度支付。付款时间分别是第一次:2022年3月18日 88000元,第二次:2022年9月18日 88000元,第三次:2023年3月18日 88000元,第四次:2023年9月18日 88000元,如无扣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金额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日起15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华信支行(长沙佳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8001649547080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租赁期的维保服务

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成交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租赁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在租赁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取消乙方资格,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一套;

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3.保养维护

4.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5.免费更换故障件;

6.探头故障维修;

7.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合同或合同中的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在维修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每年提供至少3次预防性技术保养,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清洁、性能测试、校准及电气安全检查等,提供质控检测报告,保证超声设备时刻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9.乙方保证该维保设备的全部性能监测指标,通过计量测试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10.乙方提供维保服务时,按要求在甲方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完成相关服务后,须在甲方的设备科、使用科室保留原始工作记录(维修工单及保养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11.租赁期内,提供电气安全性能检测(探头和机壳漏电流)。乙方提供电气安全分析仪国家级校正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特殊精密仪器检测报告复印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向甲方保证

1:维修时向甲方说明故障因由不得夸大和隐瞒。

2:保养及时到位。

甲方向乙方保证

1:严格按机器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并保证机器所需电源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以及环境的要求。

2: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所提供的信息甲方应该保密。乙方对该信息拥有所有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外界。

3:彩超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如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甲方需赔偿乙方损失。

4:按时向乙方支付到期的款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69号
法定代理人: 张曙林 法定代理人: 赵文宇
委托代理人: 李莎 委托代理人: 陈小聪
电话: 0731-13617318890 电话: 18908453014
传真: 0731-8807886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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