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F-2022BS-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白山市浑江区三供一业补充改造项目已由白山市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浑江发改审批字〔2022〕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白山市浑江区三供一业补充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2022年白山市浑江区三供一业补充改造项目,改造规模:本项目维修改造内容为道清、矿务局小区所辖楼房的四个小区,分别为道清5栋楼、道清6栋楼、矿务局三期、矿务局四期。共50栋建筑物改造工程及公共设施,共计3004 户。包括楼本体的楼梯间屋面上人孔、雨篷维修、楼梯间墙面抹灰破损修复、楼梯间顶棚抹灰破损修复、楼梯间扶手栏杆更换、楼梯间地面维修、楼梯间地面修补、单元门更换、更换楼梯间采暖管线保温层、更换楼梯间给水管线保温层、更换污水出户管、更换污水出户管支墩、更换污水出户管地面恢复、楼道照明及公共服务等建筑内容;
2.4 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道清、矿务局小区所辖楼房;
2.5 计划工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共计354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资质投标: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壹级资质施工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 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2)联合体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2)如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则还需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5)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97号)中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3.6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的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1款。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上述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9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只需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20日13时30 分,
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 5 楼)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5.4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 208 号(江北开发区)
联 系 人:边立军
电 话:173043955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CBD﹒栖乐荟创新创业板块写字间11号楼17层
联 系 人:刘璋
联系电话:0431-8701212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山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电 话:0439-3225521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白山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9-3271062
电子邮箱:bszjshb@sina.com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456号
邮编:1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