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省新华书店新华文渊超市清镇店、乌当店、江口店、六枝店、晴隆店装饰装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474.6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gc-2024-fj208
预算金额237.6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237.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贵州省新华书店新华文渊超市清镇店、乌当店、江口店、六枝店、晴隆店装饰装修工程 -中标供应商(2家)
贵州省新华书店新华文渊超市清镇店、乌当店、江口店、六枝店、晴隆店装饰装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谈判文件的规定,贵州省新华书店新华文渊超市清镇店、乌当店、江口店、六枝店、晴隆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GZGC-2024-FJ208)于2024年11月6日进行竞争谈判工作,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及竞争谈判文件规定,现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得分:88.00分
最终报价(含税)(元):2370506.12
第二成交候选人: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得分:56.26分
最终报价(含税)(元):2376000.00
成交候选人公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9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采购人:贵州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91510681560734942B | 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370506.12元 |
2 | 91500105MA606YFM9Q | 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376000元 |
贵州省新华书店新华文渊超市清镇店、乌当店、江口店、六枝店、晴隆店装饰装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谈判文件的规定,贵州省新华书店新华文渊超市清镇店、乌当店、江口店、六枝店、晴隆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GZGC-2024-FJ208)于2024年11月6日进行竞争谈判工作,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及竞争谈判文件规定,现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森森展示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得分:88.00分
最终报价(含税)(元):2370506.12
第二成交候选人: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得分:56.26分
最终报价(含税)(元):2376000.00
成交候选人公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9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采购人:贵州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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