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及航保委文化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及航保委文化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注:“首都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委员会”简称“航保委”。
2. 合格应答人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服务商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应答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4 应答服务商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应答服务商应至少具有1次文化产品设计(包括但不限于IP形象设计和宣传衍生品制作)或宣传项目的成功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资料。(应答服务商在比选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页,各页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5 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应具有3年(含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答服务商在比选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制作人员简历并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6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7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8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比选;
2.9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10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资格将被取消。
2.10.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10.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10.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10.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2.11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3. 本项目比选时,参评供应商应提供设计过的1个IP形象样品(含三视图及设计理念)、2个50元价位的宣传品专项主题定制化设计、1个100元价位宣传品设计(宣传品均可为以前设计过的样品)。应答厂商需进行10分钟方案的陈述。主要考察设计能力,评委小组根据应答文件的设计风格和主题表现水平进行综合评分。
4. 领取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64507182
5.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
6.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请以“***公司报名**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lishuo@bcia.com.cn和jcbxmbm@bcia.com.cn(邮件中请留存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比选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7.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0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到现场递交)。
8. 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9. 比选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09:30比选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15.2房间。
10.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15.2房间。
1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1. 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及航保委文化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注:“首都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委员会”简称“航保委”。
2. 合格应答人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服务商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应答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4 应答服务商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应答服务商应至少具有1次文化产品设计(包括但不限于IP形象设计和宣传衍生品制作)或宣传项目的成功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资料。(应答服务商在比选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页,各页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5 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应具有3年(含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答服务商在比选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制作人员简历并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6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7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8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比选;
2.9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10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资格将被取消。
2.10.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10.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10.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10.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2.11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3. 本项目比选时,参评供应商应提供设计过的1个IP形象样品(含三视图及设计理念)、2个50元价位的宣传品专项主题定制化设计、1个100元价位宣传品设计(宣传品均可为以前设计过的样品)。应答厂商需进行10分钟方案的陈述。主要考察设计能力,评委小组根据应答文件的设计风格和主题表现水平进行综合评分。
4. 领取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64507182
5.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
6.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请以“***公司报名**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lishuo@bcia.com.cn和jcbxmbm@bcia.com.cn(邮件中请留存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比选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7.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0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到现场递交)。
8. 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9. 比选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09:30比选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15.2房间。
10.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15.2房间。
1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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