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1070801682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10708016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1070801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合计金额小写: 296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陆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元)

1

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

根据《A-01县级1:50000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技术规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 1:5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获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空间分布、规模等级、威胁人数、威胁财产等基本信息,按要求汇交本区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的成果。

500000

2

水旱灾害调查与评估

根据《C-05干旱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以现有资料为基础,负责开展芙蓉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以及数据上报等任务等。

150000

3

森林火灾调查与评估

根据《F-01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F-02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F-03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开展森林可燃物标准地专项调查、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野外火源采集、各类型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

150000

4

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房屋建筑调查

(1)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根据《G-10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调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位置、保障服务能力、灾害属性等信息,调查区级、乡镇级单元农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宏观经济统计指标数据,形成公共服务设施、经济等单体(及行政单元)标准调查数据集。

(2)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

重点针对房屋建筑、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供水管线、供水厂等开展调查,形成房屋建筑、桥梁、道路、供水管线、供水厂调查数据集。

根据《G-02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G-03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实地调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单栋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造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加固改造、设防基本情况、变形损伤和改造情况等信息,其中农村房屋包括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居住房屋、集体公共建筑(幼儿园、学校、集中供养、集体生产经营用房、其他公用建筑)等;

根据《G-0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对城市建设(市政)部门管理的市政桥梁、城市道路和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取水设施、净水厂设施、加压泵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等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水平等基本信息调查。

由于房屋建筑调查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为提高普查效率,按时按质地完成普查任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房屋承灾体调查填报软件,软件可包含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底图,房屋建筑属性数据、图像数据填报功能。

(3)交通基础设施调查

根据《G-0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G-05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调查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地理位置、类别、等级、建造年代、功能属性和自然灾害设防水平等信息;调查三级及以上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航运枢纽以及其附属设施等涉水的水路设施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和设防水平等信息;开展公路水路详查,对调查中存在的滑坡、水毁、航道淤塞、边坡形变等高风险进行详查;汇总调查结果,形成公路、水运设施单体调查数据集。

(4)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根据《G-13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对象包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

1668000

市政设施调查

交通运输设施调查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5

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根据《H-01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和上级确定的历史重大灾害事件名录,完成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收集整理分灾种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数据及资料;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通过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洪涝灾害、地震、台风等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其中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时间范围为1978年以来,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间范围为1949年以来。

50000

6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开展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家庭减灾能力的调查。

(1)根据《I-0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行业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等的调查,完成政府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政府灾害工程防灾能力调查。

(2)根据《I-02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社会应急力量的调查,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级红十字会组织。

(3)根据《I-0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镇(街道)和村(社区)减灾能力的调查。

(4)根据《I-0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抽样由国务院普查办统一抽取行政村(社区),省普查办根据抽中的行政村(社区)抽取家庭户并下发调查名单,抽样比例不低于3.5‰。

300000

7

成果汇总和分析

(1)工作手册

主要包括致灾孕灾风险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调查分行业内业处理和外业调查工作手册。

(2)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等,形成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统计数据以及外业调查数据、照片等。

(3)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芙蓉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图,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图。

(4)文字报告成果

文字报告主要包括芙蓉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

150000

8

合计(元)

2968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调查,形成调查成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8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4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6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服务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环支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2002962092000357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类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如遇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调整,相关普查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更新。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调查,形成调查成果。配合长沙市对芙蓉区调查成果检查验收;(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要求进行工程款支付;(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调查任务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否则应支付相应违约金和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地址: 西杉创意园四区5号楼3层301室
法定代理人: 喻林 法定代理人: 王宇翔
委托代理人: 万妍 委托代理人: 吴希璐
电话: 0731-84683528 电话: 010-82556203
传真: 0731-84683528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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