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元)
1
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
根据《A-01县级1:50000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技术规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 1:5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获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空间分布、规模等级、威胁人数、威胁财产等基本信息,按要求汇交本区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的成果。
500000
2
水旱灾害调查与评估
根据《C-05干旱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以现有资料为基础,负责开展芙蓉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以及数据上报等任务等。
150000
3
森林火灾调查与评估
根据《F-01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F-02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F-03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开展森林可燃物标准地专项调查、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野外火源采集、各类型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
4
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房屋建筑调查
(1)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根据《G-10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调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位置、保障服务能力、灾害属性等信息,调查区级、乡镇级单元农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宏观经济统计指标数据,形成公共服务设施、经济等单体(及行政单元)标准调查数据集。
(2)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
重点针对房屋建筑、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供水管线、供水厂等开展调查,形成房屋建筑、桥梁、道路、供水管线、供水厂调查数据集。
根据《G-02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G-03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实地调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单栋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造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加固改造、设防基本情况、变形损伤和改造情况等信息,其中农村房屋包括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居住房屋、集体公共建筑(幼儿园、学校、集中供养、集体生产经营用房、其他公用建筑)等;
根据《G-0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对城市建设(市政)部门管理的市政桥梁、城市道路和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取水设施、净水厂设施、加压泵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等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水平等基本信息调查。
由于房屋建筑调查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为提高普查效率,按时按质地完成普查任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房屋承灾体调查填报软件,软件可包含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底图,房屋建筑属性数据、图像数据填报功能。
(3)交通基础设施调查
根据《G-0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G-05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调查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地理位置、类别、等级、建造年代、功能属性和自然灾害设防水平等信息;调查三级及以上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航运枢纽以及其附属设施等涉水的水路设施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和设防水平等信息;开展公路水路详查,对调查中存在的滑坡、水毁、航道淤塞、边坡形变等高风险进行详查;汇总调查结果,形成公路、水运设施单体调查数据集。
(4)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根据《G-13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对象包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
1668000
市政设施调查
交通运输设施调查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5
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根据《H-01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H-0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和上级确定的历史重大灾害事件名录,完成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收集整理分灾种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数据及资料;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通过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洪涝灾害、地震、台风等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其中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时间范围为1978年以来,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间范围为1949年以来。
50000
6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开展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家庭减灾能力的调查。
(1)根据《I-0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行业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等的调查,完成政府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政府灾害工程防灾能力调查。
(2)根据《I-02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社会应急力量的调查,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级红十字会组织。
(3)根据《I-0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镇(街道)和村(社区)减灾能力的调查。
(4)根据《I-0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完成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抽样由国务院普查办统一抽取行政村(社区),省普查办根据抽中的行政村(社区)抽取家庭户并下发调查名单,抽样比例不低于3.5‰。
300000
7
成果汇总和分析
(1)工作手册
主要包括致灾孕灾风险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调查分行业内业处理和外业调查工作手册。
(2)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等,形成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统计数据以及外业调查数据、照片等。
(3)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芙蓉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图,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图。
(4)文字报告成果
文字报告主要包括芙蓉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
8
合计(元)
2968000.00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调查,形成调查成果。
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类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如遇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调整,相关普查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更新。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乙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调查,形成调查成果。配合长沙市对芙蓉区调查成果检查验收;(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要求进行工程款支付;(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调查任务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否则应支付相应违约金和利息。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