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优化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研究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效率,更好的助力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优化合肥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研究,现就相关服务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优化合肥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研究。
二、服务内容
第三方服务机构成立课题研究项目小组,通过实地调研、数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合肥市规划布局的12个大科学装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等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和合肥市发展实际,就如何优化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提高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效率,更好的助力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最后形成研究成果报告。
三、完成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研究。
3.能够按照采购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提供服务。
五、项目申请书报送及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承接单位,有效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精确至百元。有意向的单位,请于7月27日前将下列资料密封一式7份送达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中心项目推进处(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2524室)。
1.投标活动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
2.报价表,包含业务收费及差旅、食宿等拟收取的所有费用;
3.单位综合简介、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本次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暨项目实施承诺函,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工作进度安排、质量及方案实施保证、提交审核报告的期限;
5.其他综合评分所需材料(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7月27日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2.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3.我委将在2023年8月5日前组织评标,评出中标单位1个,并按规定在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4.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联系人:市发改委科学中心项目推进处高峥嵘,电话:63538804;纪检监督电话:63538422。
附件:1.综合评分法细则.doc
2.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为进一步提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效率,更好的助力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优化合肥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研究,现就相关服务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优化合肥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研究。
二、服务内容
第三方服务机构成立课题研究项目小组,通过实地调研、数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合肥市规划布局的12个大科学装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等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和合肥市发展实际,就如何优化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机制,提高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效率,更好的助力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最后形成研究成果报告。
三、完成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研究。
3.能够按照采购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提供服务。
五、项目申请书报送及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承接单位,有效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精确至百元。有意向的单位,请于7月27日前将下列资料密封一式7份送达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中心项目推进处(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2524室)。
1.投标活动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
2.报价表,包含业务收费及差旅、食宿等拟收取的所有费用;
3.单位综合简介、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本次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暨项目实施承诺函,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工作进度安排、质量及方案实施保证、提交审核报告的期限;
5.其他综合评分所需材料(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7月27日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2.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3.我委将在2023年8月5日前组织评标,评出中标单位1个,并按规定在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4.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联系人:市发改委科学中心项目推进处高峥嵘,电话:63538804;纪检监督电话:63538422。
附件:1.综合评分法细则.doc
2.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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