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nj210198-02zg
预算金额3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孔勇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美玲158959321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3
公告正文
编号: ANJ210198-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家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字[2021]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39338.2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338.2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9338.2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338.2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
2.1.2 工程规模: 尤家凹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及尤家凹幼儿园项目,总建筑面积47687.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13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56.72平方米,其中尤家凹幼儿园项目总建筑面积503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66.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6.72平方米。尤家凹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6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2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90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45米。单跨跨度25米。本项目应用新三板。
2.1.3 合同估算价: 325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8月2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设计范围:1、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室外管综、太阳能、雨水回收、绿建设计、精装修施工图报审、施工图优化设计,新三板设计等。 2、各类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室内精装修方案、精装修施工图、园林景观(含水景)、亮化、标识标牌及交通导视标线分区设计、海绵城市、智能化设计、幕墙、抗震支架、BIM设计(设计及施工阶段)、厨房设备设计、门窗栏杆雨棚等深化设计等。 以上所有设计任务包含完成各专业设计图纸,并配合报批报建、图纸审查工作,以及现场施工技术服务等。 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雨水回收系统、隔油池等)、精装修工程、太阳能设备及安装、幕墙工程、景观园林工程、钢结构、边坡治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块石挡墙相关工程)、空调设备及安装、厨房设备及安装、智能化工程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各项专项验收(规划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证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跨度和混凝土装配式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跨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库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跨度和混凝土装配式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跨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库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跨度和混凝土装配式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跨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2月-2022年5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跨度和混凝土装配式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跨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库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跨度和混凝土装配式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跨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库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跨度和混凝土装配式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跨度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⑧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⑨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职员。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理解准确,设计构思正确等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2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5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2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0.5分; ①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任。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若项目组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 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03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企业实力及信誉(权重40%)
企业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得排序分5分,省级文明单位得排序分3分,市级文明单位得排序分1分,没有得排序分0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拟在本标段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进行评分。由市级及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该获奖荣誉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国家级有效期三年,省级有效期两年,市级有效期一年。提供文件或证书扫描上传至定标文件)
(2)企业财务状况(权重40%)
1)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20%):
资产负债率<65%,排序分为5分; 65%≤资产负债率<66%,排序分为4分;66%≤资产负债率<67%,排序分为3分; 67%≤资产负债率<68%,排序分为2分; 68%≤资产负债率<70%,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2)企业营业收入(权重20%)
企业营业收入≥250亿元,排序分为5分; 200亿元≤营业收入<250亿元,排序分为4分; 175亿元≤营业收入<200亿元,排序分为3分; 150亿元≤营业收入<175亿元,排序分为2分; 125亿元≤营业收入≤150亿元,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提供施工单位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投标报价(权重10%):以所有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分。每偏离评标基准价的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定标候选人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9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1楼
邮 编:210004 邮 编:210004
联 系 人:孔勇 联 系 人:罗美玲
电 话:85607821 电 话:15895932145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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