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海水淡化EPC工程项目采购照明灯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海水淡化EPC工程项目采购照明灯具
采购单位:
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蓬莱海水淡化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9-24 09:5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26 16:00
招标方联系人:
姜点点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134671327
监督方联系人:
公司
监督方联系电话:
0551-66576362
交货方式:
18134671327
收货人:
姜点点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134671327
保证金:
24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付款条件:收到货物当月22日前对账结算,于次月支付上月发生货款的75%,待全部货物供应完毕后签订合同封账协议,于封账协议后3个月后支付全部货款的20%。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建设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或者完工后一年,以先到为准。
结算方式:
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发票抬头: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310000566528939E
采购单位:
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蓬莱海水淡化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9-24 09:5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26 16:00
招标方联系人:
姜点点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134671327
监督方联系人:
公司
监督方联系电话:
0551-66576362
交货方式:
18134671327
收货人:
姜点点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134671327
保证金:
24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付款条件:收到货物当月22日前对账结算,于次月支付上月发生货款的75%,待全部货物供应完毕后签订合同封账协议,于封账协议后3个月后支付全部货款的20%。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建设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或者完工后一年,以先到为准。
结算方式:
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发票抬头: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310000566528939E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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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904232208205 | 路灯照明灯具 | 200W 密封式LED | 1657.0 | 套 | 华东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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