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大唐永丰县恩江光伏发电项目一期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永丰县恩江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备案通知书(2307-360825-04-01-9289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8,招标人为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
2.2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拟用园地及坑塘水面约2000亩,规划装机容量直流侧100MWp(交流测71.7MW)。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6月30日,188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光伏项目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购置(除招标人供应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压器、GIS、SVG、开关柜、预制舱外,其他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供应和采购);电缆(含电缆头)采用暂估价固定报价,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框采设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由PC总承包合同投标人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其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通过大唐集团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升压站与外送线路以出线架构绝缘子为界)、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和道路施工,包括光伏场区围栏、支架基础施工、箱变、逆变基础施工、光伏场区主干道路及光伏场区道路、光伏组件安装、组件支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式变压器安装、通讯箱安装、接地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质量监督(含配合质量监督注册及检查验收)、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安全管理备案手续办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组件投用后检测、系统调试(包含商业运行前所有调试项目)、试运行、负责办理并网手续,涉网验收、并网验收,消缺、培训、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存储、保管、二次倒运,生活垃圾处理等。
2.5招标编号:CWEME-202312JXXY-S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类似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2.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36号令)相关要求。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
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2月11日9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纸质文件暂不递交,如需邮寄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勿自行邮寄)。
5.5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
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沙土乡送桥村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银河财智中心)4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yongfeif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与采购监管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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