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栗县文明城市创建暨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平安北路、栗江路及迎宾大道EPC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29.5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1-26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名称 | 上栗县文明城市创建暨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平安北路、栗江路及迎宾大道EPC项目 | ||||
工程地址 | 上栗县上栗镇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混合/0层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分为平安北路、栗江路、迎宾大道三条城市道路,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平安北路: 1)平安北路部分设计长度约为820m,重点对道路两侧的地下管网、人行道铺装、停车位、绿化、路灯、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道路标识系统以及文明宣传系统等元素进行提升改造,花岗岩立缘石2263m,花岗岩树池219个,深灰色花岗岩面积810㎡,透水混凝土面积6060㎡,加铺沥青面积2085㎡,垃圾桶28组,优良热熔漆1000㎡,公交站牌2个,创建小品2组,导游牌估算。 (2)栗江路 1)道路工程: 栗江路部分设计长度约为812m,本次改造主要是为了上栗县创建全面文明城市,重点对道路两侧的地下管网、人行道铺装、停车位、绿化、路灯、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道路标识系统以及文明宣传系统等元素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透水混凝土4909.91㎡、花岗岩841.09㎡、盲道长度1330m、现状树池改造137个、新增树池95个、树池篦子232个、分类垃圾桶38组、道路标识牌12个。 (3)迎宾大道 1)道路工程: 本次工程为迎宾大道绿道设计,路面材质采用红色聚酯彩砂地坪,迎宾大道设计绿道总长度约1540m,绿道设计宽度3.5m,设计面积10780㎡。绿道标线总长7000m,标识牌总计12座,垃圾桶12组,造型围墙约585m。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25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栗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212954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邓珍 | 注册编号 | 赣236161653672;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华鄱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21295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凌云南 | 注册编号 | 赣236212185185;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鼎超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21295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刘学明 | 注册编号 | 赣236131317418;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3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栗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华鄱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鼎超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栗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华鄱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鼎超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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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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