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零星材料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149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33421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零星材料公开询价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已与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建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并已经组建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零星材料已具备线上公开询价条件,现由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线上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新区,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总投资合计约14.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1.5亿元。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产业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9.6公里,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地下管线综合等。
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总体形成约2000亩绿地空间,着力构建城镇公园系统,全域串联10km无障碍游步道环线,形成三级绿道全系及服务配套驿站,1300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修复800亩耕地及生态林地,治理20亩水域及疏通潜在径流,打造2km滨江绿带。
本次询价材料的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3.材料到场及支付条件
3.1 材料到场
根据项目要求即在项目下单通知3天内材料到场,对于过程中材料出现破损等现象要求2天内处理完毕,不影响项目使用。
3.2 支付条件
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9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7%,采用供应链金融产品(一年期)或现金方式支付,票据的贴息费和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
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钢板桩
530
块
2
混凝土化粪池
1
立方米
3
编织袋
1491
个
4
污水泵
2
台
5
指路标志牌
18
卷
6
警示灯
1
套
7
减速带
70
米
8
聚乙烯PE管
213
米
9
聚乙烯PE管
200
米
10
聚乙烯PE管
204
米
11
有毒气体检测仪
1
台
12
防爆灯具
20
个
13
过塑膜
20
卷
14
HDPE双壁波纹管
142
米
15
HDPE双壁波纹管
207
米
16
HDPE双壁波纹管
18
米
17
刺丝滚笼
40
个
18
水表
7
个
19
水表
4
个
20
消防栓
7
套
21
防火毯
360
顶平米
22
锂电池
2
块
23
混凝土路面砖
49000
块
24
雨衣
500
件
25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72
米
26
电缆线
5
卷
27
混凝土检查井盖板
335
块
28
钢骨架塑料(PE)复合管
366
米
29
钢骨架塑料(PE)复合管
366
米
30
方型大门拉手
46
套
31
热轧钢板桩
170
块
32
人工草坪
7
卷
33
脚手架
2
套
34
立柱
100
个
35
手套
10
双
36
空调
1
台
37
石膏板吊顶
65
张
38
石膏板吊顶
16
张
39
LED太阳能警示灯
200
个
40
警示灯
1
套
41
塑料扁丝编织土工布
750
平方米
42
502胶水
1
桶
43
刺丝滚笼
3385
平方米
零星材料公开询价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已与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建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并已经组建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零星材料已具备线上公开询价条件,现由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线上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新区,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总投资合计约14.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1.5亿元。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产业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9.6公里,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地下管线综合等。
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总体形成约2000亩绿地空间,着力构建城镇公园系统,全域串联10km无障碍游步道环线,形成三级绿道全系及服务配套驿站,1300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修复800亩耕地及生态林地,治理20亩水域及疏通潜在径流,打造2km滨江绿带。
本次询价材料的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3.材料到场及支付条件
3.1 材料到场
根据项目要求即在项目下单通知3天内材料到场,对于过程中材料出现破损等现象要求2天内处理完毕,不影响项目使用。
3.2 支付条件
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9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7%,采用供应链金融产品(一年期)或现金方式支付,票据的贴息费和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
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钢板桩
530
块
2
混凝土化粪池
1
立方米
3
编织袋
1491
个
4
污水泵
2
台
5
指路标志牌
18
卷
6
警示灯
1
套
7
减速带
70
米
8
聚乙烯PE管
213
米
9
聚乙烯PE管
200
米
10
聚乙烯PE管
204
米
11
有毒气体检测仪
1
台
12
防爆灯具
20
个
13
过塑膜
20
卷
14
HDPE双壁波纹管
142
米
15
HDPE双壁波纹管
207
米
16
HDPE双壁波纹管
18
米
17
刺丝滚笼
40
个
18
水表
7
个
19
水表
4
个
20
消防栓
7
套
21
防火毯
360
顶平米
22
锂电池
2
块
23
混凝土路面砖
49000
块
24
雨衣
500
件
25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72
米
26
电缆线
5
卷
27
混凝土检查井盖板
335
块
28
钢骨架塑料(PE)复合管
366
米
29
钢骨架塑料(PE)复合管
366
米
30
方型大门拉手
46
套
31
热轧钢板桩
170
块
32
人工草坪
7
卷
33
脚手架
2
套
34
立柱
100
个
35
手套
10
双
36
空调
1
台
37
石膏板吊顶
65
张
38
石膏板吊顶
16
张
39
LED太阳能警示灯
200
个
40
警示灯
1
套
41
塑料扁丝编织土工布
750
平方米
42
502胶水
1
桶
43
刺丝滚笼
3385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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