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邵春妹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红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5
公告正文
常熟市琴湖公园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琴湖公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常熟市琴湖公园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20)433号,项目业主为常熟招商琴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常熟招商琴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熟市琴湖公园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琴湖片区
2.1.2建设规模:常熟市琴湖公园一期、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629.24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950万元
2.1.4工期要求:4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29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求助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WIFI覆盖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设备系统、可视化综合指挥管理平台、无线对讲系统、智慧公厕系统、智慧跑道系统、智慧导览系统、智能AI识别系统、人脸识别储物柜系统等相关配件安装及系统调试等智能化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 3 日08时30分至2021年3月 8 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 3日08时30分至2021年 3月 22 日16时00分;
6.3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dlr 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1年 3 月 23 日 13 时30分。
       8.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一般说明
10.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10.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0.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10.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11. 其他说明
11.1常熟市外的中标单位须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重新推荐拟中标人。
11.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1.3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单位注册地必须在苏州市范围内。售后服务单位可以是投标人,也可以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如售后服务单位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单位为投标人委托的维保单位的还需提供维保协议、智能化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维保单位以维保协议为准,维保单位需具有智能化资质,且投标人与维保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售后服务、排除故障的响应时间在1小时以内;(3)由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4)提供常用或故障率高设备的备品、备件;(5)提供免费维保期为3年;(6)为使用单位免费培训系统管理人员。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熟招商琴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沙家浜路196号
联 系 人: 邵春妹
电话:0512-52077006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
联系人:周红
电话:0512-52843376
13. 公告发布日期
13.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3日 -2021年3月8日  
14  友情提示
14.1友情提示: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4.2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4.3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需在诚信库中录入开标现场人员。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工程建设交易主体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
                                              2021年3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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