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选聘东方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合作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东方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度建设和咨询。建立健全东方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海南省出台的信用相关设计制度文件,协助编写东方市本地配套实施文件,设计并撰写相关信用制度文件、标准规范等。梳理建设制度文件中需要行业部门出台的配套文件类别与内容,并向行业部门提供制度建设建议。同时承担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相关咨询解答工作。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全年不少于20个;提交东方市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现状工作报告。
(二)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提供各类信用承诺书模板;全年提供各监管部门及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不少于10个;完成城市惩戒措施清单梳理。
(三)社会信用培训和会议服务。完成东方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培训事宜,并对我市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专题培训会议等提供会议支持。每季度进行信用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提供各类会议配套文件起草编写支持不少于2场。
(四)安全管理咨询。针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安全管理,以及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提供制度体系建设支持。建立较为完备的数据安全保护和应对制度。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数据安全保护和应对制度各一套。
(五)“信用+”场景应用建设。解决场景化制度化的问题,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和落实措施。依托“信用分”和“公益性评价”提供解决思路和方案,探索推进“信易行”“信易游”“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招标”等多领域“信易+”应用,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每个企业日常经营和市民的生活中。全年完成“信易+”实施方案设计不少于10个。
(六)诚信文化建设。根据国家、海南省、东方市信用工作宣传要求,提供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策划方案。
(七)提升我市城市监测排名。东方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合作机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后,要确保我市预警监测每月排名提升并维持在250名以内。
三、项目费用及报价要求
本次咨询服务费控制价为17万元整,费用包含服务项目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专家劳务费、培训费等各类费用。
报名单位须以控制价为基准价,在0(不含)至-5%(含)范围报价,报价须有明确费用及其相应下浮率,报价最低位数为整佰。按合理低价法(即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来确定咨询服务单位,若不足3家单位报名,不影响本次选聘结果。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
1.信用咨询服务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服务内容所应具备的实力,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报名单位应精心组建服务团队,并对服务团队成员的业务能力负责;必须承接过相关咨询服务类项目,如有承接过省级、市级信用咨询服务工作及申报信用示范城市成功案例优先考虑。
2.信用咨询服务报名单位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信用咨询服务报名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4.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团队不少于3人。
(二)报名材料
1.根据服务内容分别拟定详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报价单:对各项服务内容进行单独报价(格式自拟)。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5.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承诺函(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5月26日,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扫描,发送到邮箱1225443370@qq.com,报名函内写明委派参加选聘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名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四)文件递交截止及选聘工作时间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选聘工作拟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东方市委1号办公楼2楼发改委会议室进行评选工作。报名单位须到选定工作现场签到。(若召开评选会的时间有调整,我委会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我委将组织对报名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信用咨询服务承担单位。本次遴选以选聘公告和报名材料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对报名单位的报价、项目经验、技术方案、团队资质等内容进行评审,遴选最优者为最终选聘单位,并签订信用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2.信用咨询服务时长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信用咨询服务项目的知识产权归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信用咨询服务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选聘人: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25510590
地点:东方市八所镇市委大院一号办公楼2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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