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车牌号为鄂APG793华威驰乐牌重型自卸货车
金额
17.1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1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车牌号为鄂APG793华威驰乐牌重型自卸货车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92810时至2024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法院账户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鄂APG793华威驰乐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ZZ1ELVD5MM841765,发动机号码:210217251297;品牌型号:SGZ5250TZLZZ5TX;使用性质:货运;里程数47730KM,车辆出厂日期:2021426日。

评估价:171100元;起拍价:109076.25元;保证金:16360元;增价幅度:1090元(或其整数倍)。

关于车辆购置税缴纳情况说明:车辆上牌事宜及车辆购置税缴纳请买受人咨询落户地市车辆管理部门如何办理、缴纳。请买受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各自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

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至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车辆是否符合提档手续(如年检失效可导致车辆报废无法过户等情况存在)、是否符合落户地政策,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竞买人可拨打18162616522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该车辆有抵押。案件当事人称该车辆未进行年审,无保险,无钥匙,有违章和欠费未处理,有事故,车锁被撬,侧面玻璃被砸碎。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依法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7日(2024921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2024年10月9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青三干道支行,账号:9558853202006202178)。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鄂0107141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162616522  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027-68865656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1002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法院账户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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