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能力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868号
二、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东路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玖万陆仟元整(¥47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水平,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技术力量,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巡察督导工作;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各项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各项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任晓红、张运初、张华军、朱小平、张军、李晓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及代理合同签订金额收取,收费金额为2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3952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2F
联系方式:0564-3366192(转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64-3366192(转207)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中标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采购需求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采购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