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德源街道办事处德源街道智慧社区平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7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242020000919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1707888
中标公司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2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0124202000091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德源街道办事处德源街道智慧社区平台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2号楼B座8层 | ||
中标(成交)金额 | 2,72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德源街道智慧社区平台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德源街道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需要充分落实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要求,以“市民的获得感”及“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核心建设目标,突出“街镇中脑”调度枢纽定位、提升“社区小脑”民生服务功能、发挥“小区微脑”末端感知作用。匹配社区现状,解决数据孤岛、社会效益缺失问题,打造数据互通、居民感知、因地制宜的德源街道智慧社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要求;接入“天府市民云APP”社区频道;供应商在建设和运营中需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障项目安全可控和数据资源在与采购人约定的范围内安全使用,防止数据滥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实施过程中要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在遵循国家、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用户特点来制作应用系统的相关文档。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邹义(评标组长)、杜隆玉、罗杜良、李聪、赵波(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1.5%再下浮20%执行。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264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2、采购预算计划号:(2020)0664号。3、郫都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7882979。4、供应商信用融资: 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4.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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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德源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兴德街7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79715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7层1707号(光华中心A座1707)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1707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电话: | 028-817078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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