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陵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南陵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二、招标人: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在南陵县7个镇,共11个行政村分别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和附属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陵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中央资金部分)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建设地点:南陵县;建设规模: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本项目为二标段,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项目合同估算价:2201.57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2)(3)资质: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项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类或水环境治理类工程施工(或EPC)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60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6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6日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陵县春谷中路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南陵县公管局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南陵县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西北角)西侧二号楼3楼
电话:0553-6820140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二、招标人: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在南陵县7个镇,共11个行政村分别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和附属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陵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中央资金部分)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建设地点:南陵县;建设规模: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本项目为二标段,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项目合同估算价:2201.57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2)(3)资质: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项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类或水环境治理类工程施工(或EPC)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60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6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6日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陵县春谷中路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南陵县公管局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南陵县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西北角)西侧二号楼3楼
电话:0553-6820140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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