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潞安能化广源公司设备2024年9月桶装水灌装设备物资采购(三次发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1290001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12900013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8 12:47: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2-13 12:47: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桶装水灌装设备

/

1


2024-12-31 00:00:00

第一次采购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襄垣县王桥镇广源公司直饮水厂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13%增值税及其他运杂费等一切费用,出现不同税率时,最终中选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为准;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生产厂家全称,若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此栏;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品制造商和品牌产地,填写的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 二、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上传)营业执照及第十一条中提及到的资质证件。供应商在欧贝平台询比采购项目报价阶段中,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需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售后服务:1、规定时间供货后;2、供方需免费负责设备安装、现场调试及相关人员操作培训;3、在使用过程后出现生产等问题时,供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及时的售后服务,帮助需方解决各种问题,以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四、供货时间规定:2024年12月31日供货,如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供方负责包换、包修、包退及补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付设备价款的30%作为订金;设备生产完成发货时付设备价款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使用厂点出具试运行合格报告,供方开具全额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挂账后再付30%;剩余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期24个月,自使用厂点出具试运行合格报告开始计起。付款方式为电子承兑或现汇,根据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决定。根据我公司规定需要中选供应商自己办理合同签订、挂账结算等相关手续。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自行采取适宜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在买受人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送货验收不直接对接物流公司,需要贵公司人员参与送货)。 七、交货地点:按要求送至广源公司。 八、交货时间:2024年12月31日内送货。 九、包装要求:要求货物包装完整,货物无磕碰损伤。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要求加盖公章),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综合评审方式。 (详见附件) 十二、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参与其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此询单设备需要试运行2个月。 试用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合格后,设备试运行2个月,如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良好,使用单位出具试运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予以验收。若设备运行异常,由卖方进行免费调试至合格后,试运行2个月,使用单位出具试运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予以验收。总试运行期限不超过3个月,到期若设备仍运行异常,则使用单位出具试运行不合格报告(加盖公章),询单作废,由卖方负责原设备拆除及拉运等工作,恢复场地环境。 十四、监督电话及监督邮箱: (一)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电话:0356-3664117,电子监督邮箱:zbzzjtcgfgsjd@163.com。 (二)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三)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监督电话:15935550129, 电子监督邮箱:381273590@qq.com。
四、技术条款:
1、采购项目为桶装水灌装设备。 2、执行国家等相关标准或满足买受人要求。 3、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一同签字验收,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如验收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如发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出卖人应负责补齐或退换。由送货延误引起的纠纷与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4、供货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5、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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