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二期2.7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11099,招标人为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子项一:沈阳中化化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规划路七路,项目经纬度:东经122.8179°,北纬41.4845°,属于沈阳市,海陆空交通便捷。本项目总规划2期:一期建设组件容量1459.86kWp,逆变器装机容量1200kW;二期建设组件容量1177.4kWp,逆变器装机容量890kW。系统采用分布式0.4kV电压等级并网,拟设并网点8个,其中一期拟设并网点5个,二期拟设并网点3个,接入厂区0.4kV低压配电系统。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接入方式。首年有效发电小时数为1196.17h,25年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138.18h,预计本项目年均发电量为300.17万kWh,25年总计发电量7504.16万kWh,消纳为95.01%。
子项二:沈阳世润重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泵阀一街3号,项目经纬度:东经123.0015°,北纬41.6929°,属于沈阳市,海陆空交通便捷。沈阳世润重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划位置1处。组件容量888.56kWp,逆变器装机容量640kW,系统采用分布式0.4kV电压等级并网,拟设并网点2个,接入厂区0.4kV低压配电系统。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接入方式。首年理论发电小时数为1188.86h,25年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131.22h,预计本项目年均发电量为100.52万kWh,25年总计发电量2512.89万kWh,消纳为51.79%。
项目新建车棚270㎡,充电桩5个。
2.1.2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
1)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编制。承包人如需进行设计优化,必须报发包人进行审核,取得同意优化方案的审核意见后方可实施。
2)设计周期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并网后1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3)集中监控系统接口接入满足发包人要求,并接入发包人指定集控中心。
(2)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承包人自购设备材料(包括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如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包括其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
(3)手续办理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用电和用水手续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接入系统批复、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
2)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取得批复。
3)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电网协调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4)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协调事项和民事关系处理。施工期间对屋顶的保护及修缮,如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顶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协调屋下企业,施工现场安排及施工方式应满足屋下企业的要求,因协调不力影响屋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5)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4)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相关工作及报告出具,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子项一:完成沈阳中化化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组件容量1459.86kWp,逆变器装机容量1200kW;二期建设组件容量1177.4kWp,逆变器装机容量890kW。系统采用分布式0.4kV电压等级并网,拟设并网点8个,其中一期拟设并网点5个,二期拟设并网点3个,接入厂区0.4kV低压配电系统。
子项二:完成沈阳世润重工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划位置1处。组件容量888.56kWp,逆变器装机容量640kW。系统采用分布式0.4kV电压等级并网,拟设并网点2个,接入厂区0.4kV低压配电系统。
项目新建车棚270㎡,充电桩5个。
1)三级进度网络图的编制;施工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文件的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需发包人确认);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2)土建工程:包含场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导轨)安装工程、逆变器、并网箱、计量箱、各种设备基础或设备固定工程、绿植恢复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3)电气安装工程: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二次自动化柜安装工程、接地系统工程、接入系统施工改造,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屋面检修步道及直梯生命线安装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4)根据发包人及上级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5)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6)完成全过程形成的各类基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电子化工作并负责协助各类检查、审核、档案培训、档案专项验收服务至档案专项验收整改结束。
7)工程投产至发包人移交生产前,整个电站的运行和维护。
8)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承包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包括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相关工作及报告出具,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含接入变更)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注: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关于工程范围,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接入申请、设计和建设、提交验收和调试申请、办理相关协议、安装计量装置、并网验收及调试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180天内完成。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不包含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光伏EPC总承包工程的合同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2-25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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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西路3号-IT国际大厦9楼
邮 编:110179
联 系 人:李野
电 话:16640595666
电子邮箱:12017618@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赵梦娇
电 话:01057337415
电子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