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交通大学项目(老校区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老校区改造
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金额
5859.9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19-440112-83-01-045065
预算金额
5859.91万元
招标公司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汪工020-2290568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祠
代理联系人
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州交通大学项目 (老校区改造)施工总承包 招标单位二广州市重熏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沁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祠 日 期:2024中7月
广州交通大学项目(老校区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投批〔2023〕186 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 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交通大学项目(老校区改造)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交通大学项目(老校区改造)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9-440112-83-01-045065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84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5530825-611、1599242637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 A 栋 503-504 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广州航海学院及周边 四、项目概况:广州交通大学项目总建筑面积 566254 平方米,其中:广州交通大学新 建校区建筑面积 200364 平方米,广州航海学院老校区原有建筑面积 263569 平方米,配套附 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总建筑面积 102321 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 193575.50 万元,其 中:工程费 167226.5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152.89 万元,预备费 9196.11 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航海学院老校区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场地及景观改造、室外管 网改造、现有建筑改造(体育看台、宿舍楼、土木楼、图书馆、体育馆、活动中心等,不涉 及结构改造)、机电改造、现有管线保护等内容,总改造建筑面积 36240.2 平方米,最大改造 单体建筑面积 8884 平方米。对应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费用约为 6190.78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项目立项及可研(老校区改造)范围内所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外立面翻新改造,装修工程,消防喷淋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电气 1 设备及弱电智能化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景观、室外管网工程等。具体 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 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58,599,198.61 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 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 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 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 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 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 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 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 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 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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